“苍蝇”式腐败,勿因恶小而轻视

18.07.2014  18:06

  口 缑玉明

  7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天津、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天津等地“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等问题。这已不是中央巡视组第一次提到“苍蝇式”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了,去年9月份,中央第五巡视组就曾经指出,重庆“苍蝇式”腐败突出。在中央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国上下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下,“苍蝇式”腐败依然“坚挺”,大量存在,可见其危害之深难度之大更是不容小觑。

  “苍蝇式”腐败多发生在基层,因为是“小腐败”,常常不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必要的警惕,但其量大面宽,凡是有权力、有利益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所以危害也是极大的。如一些基层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窗口部门“吃、拿、卡、要”,一些单位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大吃大喝、公款买名烟、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公款送礼,还有的向服务对象强行推销、摊派,为自己谋私利等等。这些“小腐败”虽然比不上“老虎”可怕,但离群众最近,基层百姓是直接受害者,久而久之,必然会损害政府公信力。

  “苍蝇”式腐败,大领导会有,小干部也会有,大机关会有,小单位也会有。而且因为大量存在,所以人们往往会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在各种“工作需要”、“情有可原”的借口下,在“吃点喝点不算啥、只要钱不进腰包就不是腐败”等存腐观念下,逐渐就被潜规则裹挟,成为“腐败预备队”,进而变成大腐败,由“苍蝇”变成“老虎”。最后将引发严重社会不公和不和谐因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溃于蚁穴。

  “苍蝇”式腐败的存在,有社会风气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力度不够,监管不严。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没有制度约束,没有群众监督,权力运行将会逾矩失范,贪腐之欲就会乘虚而入。郡县治则天下安。权力金字塔末端的基层,更需要良好的、干净的发展环境,而绝不能变成反腐的死角、盲点。所以在坚定、持久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的同时,我们必须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压缩“苍蝇”式腐败的生存空间,打造防治“苍蝇”式腐败的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在规范轨道上运行,防止“苍蝇”坐大成势变成“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