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从 17楼跳下……

30.12.2015  09:12

  中国兰州网12月30日消息 12月28日下午15时许,一名13岁的花季少女赵小花(化名)自金昌市永昌县文化广场附近的高层建筑17楼上跳下,当场身亡。

  29日中午时分,记者赶至永昌县钟鼓楼附近进行采访。远远便看到,事发现场华东超市门口聚集了众多的永昌市民。

  赵小花的父亲赵长军告诉记者,28日13:10许,他妻子接到女儿赵小花的电话,说她在华东超市被扣了,希望妈妈赶紧到超市来。不久,他妻子又赶到赵长军的爆米花摊点要钱,说女儿赵小花在超市出了点事,自己身上只有10多元钱,现在超市要求赔钱。赵长军便把身上所有的钱全部都给了妻子。下午14时许,赵长军的妻子回到了摊点。赵长军便向妻子询问情况,妻子说,超市工作人员说女儿赵小花偷了超市的巧克力,她把身上仅有的95元钱全部赔给了超市。赵长军追问:“女儿小花呢?”妻子回答:“赔钱的时候,孩子一溜烟就跑了,大概是去上课了吧!”赵长军隐隐感觉到不安,他打发妻子到女儿上学的永昌县七中去看看。当赵小花的妈妈赶到学校门口时,正好接到女儿班主任老师打来的电话,老师问孩子为什么没有到学校上课?赵小花的妈妈一听顿时慌了。她和赵长军及亲戚朋友们到永昌县城各处去寻找。大约在下午15时许,听到有人说广场有一个小姑娘跳楼了,那里围了一堆人。随后,赵长军等人还未赶到女儿跳楼的高层附近,赵长军的妻子便晕了过去。

  对于以上情况,华东超市一位姓卢的负责人解释说,28日中午13时许,超市工作人员发现,一位小姑娘走到超市出口时,超市防盗码报警器响了。工作人员对小姑娘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小姑娘的口袋及衣服里面塞了多条巧克力,于是工作人员要求小姑娘提供家人的电话号码。不一会儿,小姑娘的妈妈赶到后,对小姑娘进行责骂和拉扯。对此,超市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劝止。由于小姑娘妈妈身上没有带钱,又回去取了一趟钱,最后给超市赔钱了事。下午17时许,超市里来了警察,对此事进行问询和调查,他们才知道,小姑娘出事了。

  当日,记者自永昌县政府了解到,永昌县公安部门已介入此事,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记者雒焕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