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区政协原副主席骗房13套
14.12.2014 14:33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12月14日消息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政协原副主席邹维琴,因协助或直接骗取安置房13套,涉案数额达500余万元。日前,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现年54岁的邹维琴,历任芜湖市镜湖区北门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副主席职务。经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侦查查明,2010年下半年,时任镜湖区北门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邹维琴,在明知周某、戴某等4人冒充被拆迁单位职工及拆迁户、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况下,为其骗取安置房4套,造成国家损失165.5万元。在此过程中,邹维琴以代交面积补差款为由,骗取戴某10.2万元。
2011年4月,邹维琴兼任芜湖古城地块拆迁指挥部总指挥,她接受拆迁公司老板付某的请托,违规以集体研究的形式,将拆迁地块内一处300多平方的待拆办公用房,按住宅的标准补偿。付某再以解决企业职工住房为名,虚构骗取7套安置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64.7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邹维琴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价值66.4万元的公共财物,还收受15.9万元的财物为他人谋利,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对扣押的80万元赃款予以追缴,受贿手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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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01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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