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 原作者败诉

27.11.2015  14:57

深圳都市报综合报道 由孙俪主演的电视剧《芈月传》将于11月30日播出,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其编剧之争却再起波澜。此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微曾发博称,因小说《芈月传》在同名电视剧播出前出版,该剧出品方将《芈月传》一书作者、电视剧编剧蒋胜男诉至北京朝阳区法院。昨天,法院宣布了一审判决,认定蒋胜男违约,判令立即停止同名小说的出版发行。

  花儿影视公司称,电视剧《芈月传》尚未播出,蒋胜男擅自提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且在该公司已于2015年9月2日发送律师函的情况下,不仅继续发行小说《芈月传》(壹、贰),还出版发行了《芈月传》(叁),其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更严重影响了花儿影视公司对电视剧《芈月传》的发行、宣传计划、造成了重大损失。蒋胜男则辩称2014年7月17日,在郑晓龙导演等多人在场的情况下,制片方已明确同意小说可以在2015年6月底出版发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蒋胜男与星格拉公司签订的合同看,蒋胜男负有在电视剧播出前不出版原著及在网络上发布的义务。蒋胜男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制片方同意小说在2015年6月底出版或小说出版发行得到花儿影视公司授权,故其在电视剧播出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北京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蒋胜男立即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