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后勤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国家发改委、国管局等十四部委印发通知,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宣传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与能效领跑者、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
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办公网站等载体,开展节能宣传,传播节能知识和理念,积极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和生活垃圾分类。低碳日当天,全省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销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国管局设计了一批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已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上发布,各单位可登陆网页下载制作,并组织在办公区、公共场所等区域张贴。
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处,并提供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的影像资料。
联 系 人:凌 波
联系电话:0931-8486415
传 真:0931-8482871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技术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