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录取条件

10.03.2015  05:10

    【本报讯】为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近日我肃省出台政策,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录取条件,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近日出台的《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规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招考可不限专业;根据具体职位情况,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达到1∶2即可组织进行面试。办法还规定,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为减少招录计划浪费,对甘南、天祝等藏区必要时根据实际需要可不设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均通过合并职位等方式参加面试;甘南州乡镇一级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可拿出一定职位,面向本州籍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藏族退役士兵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