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中执行为突破口带动执行整体工作良性运行 张掖全市法院集中执行效果一如既往的好

23.12.2015  11:58

  努力破解执行难始终是法院工作的一个课题。张掖全市法院将每年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作为惯例,完善方式,健全机制,坚持不懈,以此作为突破口,有效带动执行整体工作健康、有序、良性运行,推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集中执行模式始于1998年。当时的张掖地区中院在全国率先创新推出“执行会战”模式,当年就取得了优异的执行成绩,促使历年执行积案由6669件锐减至1284件。这一做法得到了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视并向全国法院推广,此后集中执行模式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逐步常态化。张掖全市法院每年集中执行期间虽短,但成效显著,意义突出,今年也不例外。10月12日开始15天的集中执行,共执结案件183件,部分执结案件51件,司法拘留58人,实现执行标的额近700万元。有人或许认为700万元执行标的额并不显赫,但事实却非这样简单,这700万元是执结或部分执结近250个案件实现的,大多数案件的标的额不过万元左右,其中2000元、3000元标的额的案件也不在少数。事实上不论案件标的大小,执行的付出和成本却是一样的,有时小额案件甚至付出更多,实现更为困难。正是一个个案件被依法执结,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得以实现。

   重组织准备工作扎实到位

  为确保集中执行活动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下发专门通知进行安排部署,明确集中执行的组织领导、指导思想、起止时间、执行范围、人员组成和执行方式。要求全市法院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集中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具体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强化领导责任,突出执行重点。工作方式上,明确要求各执行组组长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所有执行干警严守法定程序、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调配。提前对重点信访案件、涉及政府等特殊主体案件、干扰阻力较大案件、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各院认为应该纳入集中执行的案件进行了摸底梳理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数字明。

   重管理集中交叉分片执行

  为使执行工作高效快捷,集中执行采取集中、交叉、划片执行的方式。通过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切实营造执行氛围,增大执行压力,创建执行环境,在全社会营造主动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的法治环境。按照张掖地理特征和工作实际,将所辖六县区分为东片和西片两组。山丹、民乐、甘州区法院为一组,负责执行东片案件。高台、临泽、肃南县法院为一组,负责执行西片案件。两组在执行中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实现执行效益的最大化。全力做好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使用,对抽调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统一指挥、统一配置、集中使用。

   重细节讲求实体和程序并重

  为保证执行效果,执行组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讲求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法定程序。将执行人员按照传唤通知、谈话谈心、制作笔录、查控财产、强制措施等不同职能分为不同的执行小分队,每个分队将责任细化到每一个人员。通知传唤小组对拒不到庭接受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传票传唤后方可实施拘传,谈话谈心组给当事人讲法释理,普及法律,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避免执行方式的简单粗糙,努力创造和谐执行氛围;各院对拟报执行案件提前做好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和签发,尤其对可能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均通过合议庭合议并经审核,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集中执行人员在执行中既注重实体,又严格程序,既注重细节,又讲究效率,集中执行工作赢得了当事人充分认可和社会赞誉。

  集中全市法院之力,在短期内全力解决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对一些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动真碰硬,依法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法治意识和司法环境,最终促使执行工作健康、有序、良性运行,实现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这就是集中执行的意义所在。正因如此,张掖全市法院始终在不懈努力,根本目标只有一个:全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