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7.12.2014  03:0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这不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按下了“快进键”,也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增速逐步放缓,改革矛盾日益突显,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改革涉入“深水区”,社会进步跻入“转型期”。无论是从改革方向还是问题导向、无论是从突出问题还是人民期待来看,我们都已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经济发展的短期化、功利化倾向;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改革的方式;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我们在法治的轨道内处理各种矛盾,寻求法治之下的最大共识,为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向前发展提供一个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法治环境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坚强后盾。实践表明,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是经济主体赖以生存和获得成长的气候土壤。经济发展初期,硬环境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硬环境普遍得到改善,软环境便成为地区角逐的主要筹码。要想在“用脚投票”的时代获得地区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地方政府就不能仅仅拘泥于向外界展示硬环境的优越性,而是更需要创造一个好的软环境,而软环境中尤为重要的就是法治环境。对于企业来说,它们看重的并不仅仅是低价的土地和廉价的劳动力,它们更看重的是一个地区是否具有能够保障其资本安全运营的法治环境。法治的透明化能够保障利益的预期,而政府办事的依法规范,社会司法的公平公正,则能够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不法商家的存在,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财产安全、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领域的法律诉求越来越高,他们希望个人财产权益得到平等合法保护,希望生活平安和谐、社会公平正义。只有从法律上、制度上体现以人为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才能最终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惠及人民的目标;只有从法律上、制度上确立协调发展原则,制定全面的发展规划,体现统筹发展要求,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只有从法律上、制度上体现科学发展的规律和要求,把科学发展的理念和方式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总之,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凝聚民心,激发群众干劲和热情;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有助于集聚人才,招贤纳智,为促进地区发展赢得竞争优势,起到积极作用。

    法治环境是提振改革信心的需要。四中全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把法治作为指引中国改革这艘航船的灯塔,才能风雨中不畏险阻、不变航向;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绕弯路,不走邪路,行稳致远。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从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角度来看,我们已经获得了成果,但是如果从规范市场运行、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角度来看,我们的法治建设仍有许多缺陷,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等多项措施。因而,我们要紧紧围绕全会精神,坚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坚持依法推进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体系,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跨过中等收入陷阱,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