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院多举措加强法律文书监管

22.05.2015  12:33

      法律文书是公正执法的载体,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近年来,舟曲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文书制作和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协调,做好法律文书版本更换。在新版法律文书开始启用后,为做好新旧版法律文书更替过程中不出纰漏,技术部门及时将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放在内网上要求各部门人员学习使用,在新版法律文书印发后,案管办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对旧版法律文书进行集中清理、销毁,统一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新版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法律文书。
      二是制定制度,完善法律文书管理机制。通过制定《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及《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监管暂行规定》,对法律文书的监管进行规范,明确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法律文书的监管方式,统一接收、开具、编号法律文书的范围。
      三是层层审批,确保法律文书开具规范。根据案件管理工作对法律文书监管的规定以及要求,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严格法律文书用印打印程序,从源头杜绝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问题。对在统一业务系统内流转的案件,文书审批、用印打印全部在系统内完成,通过分管领导审批、用印审批、打印审批三道门槛,促使法律文书的开具更为规范,确保了法律文书质量的大幅提升。
      四是流程监督,注重法律文书精准高效。把案件流程监管与法律文书跟踪督查相结合,通过开具、备案、接收法律文书结合案管办制作的案件管理台账及时发现办案超期、违反程序等问题,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办案情况,将法律文书、工作文书使用不规范或者缺失纳为重点监管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并要求业务部门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案管办,案管办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分别向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长报告。
      五是质量评查,纠正法律文书用语不规范问题。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半年对本院办理的案件集中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除评查案件实体、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外,将法律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法律用语使用是否精准也纳入评查范围,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六是责任落实,稳步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办通过编发《案件管理工作通报》对各部门法律文书开具及备案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反映各部门法律文书使用情况,在目标考核中将案管办工作中形成的案件信息材料和数据作为考核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重要依据,从而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有效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