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自然保护区健康发展——访甘肃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平
原标题:推动自然保护区健康发展
——访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平
记者 陈泳
目前,我省林业系统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8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区15处,省级保护区32处,县级保护区1处,共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8.9%。各类保护区保护了全省90%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全省林业生态建设中占有主导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自然保护区发展现状如何?在资源保护过程中,又面临哪些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平。
“我省森林植被稀疏,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保护好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张平认为,目前,我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布局比较科学合理,类型齐全,功能相对完备,不仅在水源涵养、防止水土流失、减轻沙尘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持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据张平介绍,我省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过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已经陆续走上了正轨,建设和管理水平居全国前列。尤其是2000年以后,加快了省级保护区晋升国家级保护区步伐,使一批保护区有了来自国家的建设资金保障。同时,我省还积极开展理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工作,逐步将过去由地方政府管理的11个国家级保护区收回,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发展的规范化管理。近年来,我省还加快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建设进度,省人大已先后颁布实施了祁连山、白水江、兴隆山、莲花山和连城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各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保护与开发的矛盾也日益尖锐起来。”张平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和保护区内的社区群众对自然资源利用的依赖性也明显增加,一些地方要求在保护区开发的探采矿项目、水电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建设、国家和地方道路建设、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等日益增多,给保护区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张平说,目前保护区监管水平不高,信息化程度低,利用人工定期巡护开展保护区的监测管理,保护管理手段相对落后,满足不了当前保护区发展的需要。同时,30多个省级保护区管理机构基本上由县级林业部门代管,保护区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职责不到位,加之管理经费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严重不足,造成保护区基础设施落后。
“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管护面积达到200多万公顷,但整个保护区只有22个保护站,人多一些的站也不过七八个人,人工巡护任务非常大。”张平说。
张平认为,要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首先要树立“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发展理念,他说:“我省生态脆弱,生态资源更显珍贵,因此,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态资源为代价。”其次,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管力度,加强保护区巡护监测,严格保护区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活动。同时,要健全部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协助建立各省级保护区健全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争取将省级保护区管理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保障省级保护区管理经费来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针对保护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巡护监测力量和科研能力较弱的实际,要加大保护区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更新业务技术知识,全面掌握保护区现代管理理念和现代新技术。
张平说:“要真正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信息化建设是必不可少的。这还需要综合全省环保、国土、林业、农牧、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资料,建立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省、市政府部门之间自然保护区管理信息共享,为有关规划、管理、科研等单位提供规划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