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立法调研组来我局进行调研交流

17.06.2016  05:21
内蒙古自治区立法调研组来我局进行调研交流

    6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贾莉、安监局副局长银德等一行6人来到我局,对安全生产条例进行立法调研。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鹤立,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乃成龙,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王晶和政策法规处全体人员参加了座谈交流。
   
    郭鹤立代表省安监局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我省省情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他指出,2015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呈现八个特点:一是通过完善“五级五覆盖”促进了各级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二是通过安监系统的大培训带动了全省行业领域的培训热潮;三是通过省级突击性大检查促动了多层级、多行业的经常性执法检查;四是实现了由传统媒体宣传向新媒体宣传的延伸拓展;五是通过狠抓信息化建设提升了安全监管水平;六是通过标准化整治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七是通过法制化建设推动了依法治理水平;八是通过严格考核、严肃查处促进了全社会关注安全氛围的形成。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高国生从条例修订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和原则、修订经过、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就我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立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王晶从法理层面介绍了《甘肃是安全生产条例》遵循的立法原则、立法特点。双方就立法背景、立法原则、立法过程及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坦诚交流,并就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15个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

    内蒙古立法调研组对我省在安全生产工作和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赞赏。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贾莉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受益匪浅,对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建设和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同时也希望双方今后进一步增进安监工作各个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寻推动依法治安进程的具体思路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