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复仇自制手枪共造成4死7伤

04.12.2014  03:44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改制发令枪、自制仿“六四式”手枪,会宁男子曹吉全为报仇,持枪、刀连续射杀、捅刺11人,致4死7伤的严重后果。昨日记者获悉,曹吉全已被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曹吉全因家族恩怨、个人情感而对本村村民李某、王某等心生仇恨,产生报复杀害恶念。自2011年初开始改制发令枪、自制仿“六四式”手枪以及爆炸装置,伺机作案。2012年2月5日,曹吉全持仿“六四式”手枪、改制发令枪和刀子先后朝11人射击或刺戮,致4名被害人死亡,7人受伤。当日14时许,在公安机关勘查现场过程中,被告人曹吉全再次潜入李某家中藏匿,伺机射杀李某时被公安人员发现,畏罪自杀未遂被抓获。

    该案的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曹吉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曹吉全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