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编辑腐败分子悔罪书 欲打造警示教育"活教材"
甘肃省廉政网24日披露,年终岁末,甘肃省委发出一份特殊的文件,附录了该地近年查办的10起典型腐败案例剖析和当事人的悔过悔罪自述材料,要求省、市、县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这在全省上下引起强烈的震动。
据悉,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近期向省纪委传达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要求省纪委挖掘近年查办的领导干部典型腐败案例,特别是利用好腐败分子的悔罪自述材料,深刻剖析根源,总结沉痛教训,定期不定期编辑《警示录》,提供给各级领导干部阅读,让他们在震撼、痛惜中受到警醒和教育,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恪守廉政准则,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翻开警示录,一个个醒目的标题映入记者眼帘,《心态失衡导致的人生悲剧》、《贪婪使他走上了不归路》、《敛财无度终毁一生》、《县委书记插手工程堕深渊》、《大权独揽、为所欲为的县长》、《目无法纪、执法犯法的“反贪局长”》、《公路上的一群“蛀虫”》……这一件件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
“因为我个人私欲太重,被金钱美色所迷惑、所诱惑,导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会由此记住一条真理:违纪的事不能做、违法的事不能干,是高压线就坚决不能去碰,玩火者必自焚。只有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廉洁自律从政,才是唯一的出路。”2014年7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在悔罪自述中进行了深刻反思。
曾经担任天水市常务副市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要职的张国华因贪腐落马。他在回顾自己的违法犯罪之路时认为,“我经不起‘权力关’的考验,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走上了以权谋私的贪腐之路”。他反思道:“我担任副市长和副厅长期间,手中掌握着大量的审批权和管理权,有时能使受益者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在这些权力的运作中,追求回报,追逐利益,使权力成为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作为一名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看待权力,不崇拜权力,不追逐权力,不滥用权力,更不能搞权钱交易。”
“一定要认清周围所谓‘朋友’的真实面目,谨慎交友。”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郭仲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他对自己走上腐败之路进行了忏悔,在悔罪自述中写道:“以前思想上总认为多交朋友,多情报来源,办起案子来往往事半功倍。实际上,交友中有人是看到我手中的权力才靠近我,平时交往深了,甚至经常吃人家的、用人家的,思想已慢慢被人腐蚀,到有事时,公私不分,利用手中权力,做出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事来。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日前,天水市委书记王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细读书中辑录的典型腐败案件,让人震惊之余,深感拒腐防变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松,廉政教育这堂课始终要坚持上。反腐倡廉要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要警钟长鸣。
“《反腐败警示录》读后令人警醒、发人深思。”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康军认为,这些被查处干部的所作所为,既害国害民,又害家害己,其教训告诫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修德律己,克制贪欲,丢掉侥幸,守好底线;作为管理部门,一定要强化监管,堵塞漏洞,真正让每位干部既干事又干净,干成事不出事。
庄浪县委书记陈铎告诉记者,《反腐败警示录》收录的典型腐败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其沉痛教训给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以重要警示和深刻启示,就是要不忘本、知敬畏,不流俗、增定力,不自负、严律己,不颓废、葆激情。
甘肃省纪委副书记、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张怀仁告诉记者,每一个腐败案例都是鲜活的反面教材。警示录选择了近年来特别是2012年省委换届以来由省纪委和司法机关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辑录了案件剖析材料和违纪违法当事人的悔罪自述材料,就是为了以此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远离腐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这些案例中,既有地厅级、县处级等不同职级的领导干部,也涉及到县委书记、县长等重要岗位和司法、税务、交通、国土、城建等重点领域,具有比较典型的警示教育意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说,纵观这些被查处领导干部的人生轨迹,无一例外都经历了奋斗、成功、放纵、毁灭的过程。细读深思,犹如警钟在耳。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时刻警醒,免蹈覆辙,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此外,甘肃省纪委还将对查办的典型腐败案件陆续辑录编发,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给领导干部常敲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