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要让群众说了算——甘肃贫困村脱贫工作调查
原标题:脱贫要让群众说了算——甘肃贫困村脱贫工作调查
新华社记者屠国玺、梁军
精准扶贫是许多贫困地区的头等大事,杜绝“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是其中重要环节。是不是脱贫?群众能否说了算?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近日来到甘肃省会宁县中川镇中川村一探究竟。
小山村发生大变化
黄土高坡上的中川村,是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一个贫困小村庄。一见面,村主任邵青天就说:“过去这里是土路,下点雨,黄土全变成泥汤。现在村里变化太大了。”
踏着未消融的积雪走村入组,记者发现,不光是村组道路得到硬化,一些水泥路还直接修到了群众家门口。
去年,29岁的米亚东回到老家中川村,贷了5万元精准扶贫款,在家扩建了牛圈,并从外地引进2头良种牛。
“家里一共5头牛,繁育好了,今年就可以卖。现在养牛好着哩。”米亚东说。
按照村干部对全村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去年中川村农民新增收入主要来源于养殖、种植,村民人均增收1100元。
“现在全村贫困户只剩下9户。”邵青天告诉记者,通过牛羊养殖和种植小杂粮,2014年村里118户群众脱贫,2015年又有299户群众告别实际贫困,目前正在等待省级扶贫部门确认。
曾经的困难地区,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大幅减贫?
“靠的是集中帮扶。”邵青天说,像米峡这样一个村民小组,这两年国家和省市县就投入了3000多万元扶贫资金。这些钱大部分用于水、田、路、电、房、卫生等全村基础设施改善。
在资金倾力投入的基础上,扶贫人力的汇聚为中川村脱贫提供了坚实保障。来自省市县乡四级的8位干部,组成了中川村驻村工作队。他们走村入户采集贫困信息,分析市场行情,打通蔬菜销路,在村上组织成立了会宁县“绿康缘”“四季绿”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增强了贫困户依靠蔬菜种植致富的信心。
扶贫认定追求“零误差”
“那这些群众怎样才算是脱贫?”
“主要看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过了3380元的贫困线就算脱贫了。”
“收入好统计吗?”
“这可是个麻烦活。”
邵青天拿出了《收入检测表》和《产业增收清单》,上面各自有不同分类大大小小三四十项指标。这需要他和乡镇驻村扶贫干部一起到农户家,一户一户当着群众的面计算,逐项填写。
米峡小组的米世有一家,2015年获得5万元扶贫贷款,买了1台小型耕种机,集合几个进城亲友的59亩地种植玉米、小杂粮等作物,当年家庭人均收入由前一年的不到3000元,增加到7728.6元。
这个人均收入,米世有自己并没有搞得很清楚,倒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帮他算了个“明白账”:各类补助资金很清楚,没有外出打工则务工收入为零;在种植业收入方面,米世有想着只填自己家的20多亩地就行了,经过干部解释说明,他在亲友地里的种植也应被算进去,因为地里的收入也是他的。这得到了米世有的认可。
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贫困村书记和村主任、驻村帮扶队队长、贫困户三方都签上自己的名字。但这只是认定贫困户脱贫的第一步。
以中川村为例,村里将299户脱贫户的花名册报到镇上后,再由乡镇上成立的精准扶贫的核查领导小组,从这些脱贫户中挑选三分之一的农户,进村入社进行随机抽查。
“我们抽查发现,有个别群众的收入核算出现了100元左右的误差。”镇党委副书记刘向军是核查领导小组成员之一。他说,要摸准群众的打工收入是最难的事情。“每一家外出务工的地方、工种、时间长短都不一样,有的愿意说,有的不愿意说,就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折算。”
“100元的差额虽然不多,但关系着贫困户一家的总体收入,关系着这一家人是否‘脱贫摘帽’,关系到扶贫公平性和公正性,必须要反复核算,并让群众得到认可。”刘向军说。
脱贫责任追究严禁“数字脱贫”
据了解,为了落实脱贫责任,甘肃省2016年初出台了“3342”脱贫责任追究办法,对市县乡村四级脱贫验收分别进行了界定。甘肃省扶贫办主任任燕顺说,其目的就是用制度监督不同层级的脱贫责任人。
其中,村级脱贫验收“三”方责任中,贫困村书记和村主任、驻村帮扶队队长、贫困户三方在贫困户脱贫验收表、返贫人口认定表、贫困村退出验收表上共同签字,对本村的真实性负责。
而过了乡镇这一关,还要面对市县两级部门的检查。在甘肃省最新出台的脱贫验收责任体系中,贫困县的县委书记、县长、扶贫办主任和统计局局长4人要共同签字;到了市上,市委书记和市长还要签字,以对脱贫验收的真实性负责。
各级干部逐级签字确认,这和过去很不一样。邵青天说:“签字画押,就意味着要一直负责到底,这让我们有压力,一点也不敢马虎。”
不仅如此,甘肃省正在引入非扶贫系统和非地方党委、政府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各地脱贫成效。通过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现象,将逐级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完)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