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鼓励风电、光伏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发行企业债

01.02.2019  19:37

从国家能源局网站了解到,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发电项目及相关发行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并参考专项债券品种推进审核。

十三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规模持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开发建设成本持续降低。据统计,2017年投产的风电、光伏电站平均建设成本比2012年降低了20%和45%。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状况持续好转的环境下,项目的经济性稳步提升,为国家补贴退坡、缓解补贴资金压力创造了有利条件。2017年8月,国家能源局在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五省(区)启动了共70万千瓦的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乌兰察布风电基地规划,一期建设600万千瓦,不需要国家补贴。同时,光伏领跑者项目招标确定的上网电价已经呈现出与煤电标杆电价平价的趋势。

为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顺利实施,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通知》提出了八项支持政策措施。需要特别关注的是,《通知》提出,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通过合理安排信贷资金规模、创新金融服务、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等方式,积极支持新能源发电实现平价上网;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发电项目及相关发行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并参考专项债券品种推进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