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出台 市直单位最多留3辆车
15.10.2015 10:29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10月15日消息 备受关注的肇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近日出台,标志着该市公车改革进入实操阶段。
方案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市直每个单位不超过3辆,县(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不超过5辆。允许地方保留部分以中巴为主的调研、接待用车。
市直执法执勤车辆规模也将进一步压缩,保留比例不超过60%,肇庆市各级党政机关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公车改革。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整体节支达7%。
根据方案,参改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并规定在端州区、鼎湖区(坑口街道)以及高要区(南岸街道)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市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划分为7档:正、副厅级每人1690元/月,正处级每人1040元/月,副处级每人950元/月,正科级每人650元/月,副科级每人550元/月,科员每人400元/月,科员以下其他人员每人300元/月。
涉改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正处置。据了解,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12场拍卖,每场拍卖约60辆,每场流拍的车辆进入下一场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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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5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