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工作进展顺利

30.06.2014  12:54

为认真落实《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3号)和省、市、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肃州区残联从三月份开始,积极主动与地税、财政、人社局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多次深入企业上门宣传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法规,并对企业性质、职工人数、安置残疾人信息进行采集,充分利用《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审系统》及时对企业完成年审工作,截至6月25日,共完成年审企业2166户,年审金额570万元,安置残疾人145人,年审率达到82.2%。

来源:酒泉市肃州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