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商局肃州分局成功处理一起外省消费者投诉

03.09.2014  18:20

7月20日,新疆昌吉市的消费者顾某到酒泉旅游,入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某个酒店,21日顾某退房时,发现该酒店正在开展一项优惠活动:在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6日期间,凡是身份证尾号为27的客人尊贵享受会员价158元的6折优惠。消费者顾某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尾号为27,同时房价也是158元,要求酒店履行该项承诺,酒店以各种理由推脱。顾某因为当天就要返回新疆,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打了“12315”投诉电话返回新疆了。

22日,酒泉市工商局肃州分局接到省工商局下派的投诉后,非常重视,立即与消费者顾某联系,让他把住宿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邮来,同时对投诉者所说的酒店进行了检查询问,确认了该消费者反映属实。

工商所工作人员为该酒店的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指出酒店不履行自己的承诺,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酒店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酒店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给消费者补偿了各种费用共计110元,同时给消费者写了一封道歉信,消费者电话反馈对调解结果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