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政约谈会议

17.03.2016  19:4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肃南县人民检察院于3月16日上午,在该院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政约谈会议,并认真学习传达了省、市检察机关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5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会上,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分管检察长与各科室局负责人、各科室局负责人与下属干警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检承诺书》和《办案安全责任书》。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廷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贯彻落实县委“五个肃南”建设目标同检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深刻领会,见诸行动。二是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念落实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要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时刻牢记职责使命,严格要求、率先垂范,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不仅使检察干警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要求过程中仍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也更加振奋了精神,强化了担当,为推动肃南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坚定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