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启动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

17.03.2015  10:41

  近日,经肃南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肃南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为构建自治县内容丰富、结构合理、服务民生、门类齐全的馆藏资源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在《肃南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编制过程中,县档案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对比,科学划分了《实施细则》和《肃南县档案馆接收单位、应移交档案门类一览表》,并报送市档案局审批。《实施细则》着重从收集档案的目的和依据、原则和要求、范围和门类、奖励和惩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肃各单位,部分二级单位、有关企业列入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下发为县档案馆规范收集档案工作,拓展档案资源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也为全县各级各类档案室收集档案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