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出台办法:大学生在外宣传家乡旅游可每月补助电话费

16.06.2015  16:46

    肃南县于日前出台《肃南县大学生志愿者旅游宣传奖励办法》,鼓励肃南籍大学生参与肃南旅游宣传促销,促进省内外游客了解肃南、向往肃南、走进肃南,着力提升肃南旅游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主要针对在外就读肃南籍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凭肃南旅游宣传志愿者证件,可在肃南县各收费旅游景区(不含景区内收费项目)内免费旅游,同行人员享受景区门票八折优惠;本人可享受在祁连山国际滑雪场滑雪套票五折优惠,同行人员享受投票八折优惠;凡经县旅游局、共青团肃南县委聘任的“肃南旅游大学生宣传志愿者”,关注肃南旅游、肃南发布、肃南TV等微博、微信、QQ公众平台,转发肃南旅游信息达到发布总量80%(含)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电话费30元;被关注数在300人以上600人以下的微博,发布或转发肃南旅游宣传内容,每条奖励0.5元;被关注数在600(含)人以上的微博,发布或转发肃南旅游宣传内容,每条奖励0.7元;朋友圈人数在150人以上400人以下的微信,发布或转发肃南旅游宣传内容,每篇奖励0.5元;朋友圈人数400(含)人以上的微信,发布或转发肃南旅游宣传内容,每篇奖励0.7元。志愿者通过QQ、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宣传肃南旅游的原创文字、诗歌、散文、图片、视频等信息,每条奖励1元。大学生志愿者可在院校所在地或除张掖市以外的城市,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肃南旅游”宣传资料,每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奖励50元。同时,鼓励大学生志愿者创作并发布反映肃南县旅游发展或景区推介的消息、通讯、评论、特写、文学作品、图片、视频、电视专题片、纪录片、专题节目等;以景区自然生态、人文地理、历史典故、宗教文化、神话传说为主线创作的文艺作品或学术专著。(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