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28.01.2015  11:41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肃北县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

对照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基本均衡指标逐项自查。按照《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细则》要求,肃北县教育督导室严格对照12项核心指标和28项普通指标以及《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中的4个A级指标,15个B级指标和29个C级指标逐项进行了自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各项指标也均达到评估标准。

认真测算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近期,我县依据2014年年报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评估。经测算,我县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差异系数分别为0.30和0.27,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将教育投入作为县级财政保障的重点,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1—2014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3.03%、13.04%、14.53%和15.74%,实现了逐年提高的要求。2011—2014年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分别为128.21%、28.79%、18.62%和20.01%,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分别为42.68%、14.5%、12.37%和-3.32%,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教师工资四年均保持逐年增长。

肃北县委、县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和事关百姓利益的民生热点,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立足实际、健全机制,不断深化教育布局结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