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食药监局联合行动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体系

09.05.2015  11:26

  原标题:我省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体系

   中国甘肃网5月9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宜秀萍)针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省农牧厅、省食药监局联合行动,将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工作衔接,联手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最终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链条。

  两部门商定,农业部门负责做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各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做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各地农业、食药监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研究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同时,各级农业、食药监部门将共同建立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超市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农业部门负责完善并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食药监部门负责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督促查验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提供农业部门认可的质量合格证明。此外,农业部门还将加快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息平台,率先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并逐步覆盖蔬菜、茶叶、水果等大宗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完成和农业部门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为确保全省食用农产品实现无缝监管,省农牧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了两厅局合作会商机制,同时要求各地也参照建立相应的部门合作机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