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为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执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和省林业厅七部门联合出台《甘肃省加强河湖管理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意见》,旨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整合执法资源,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全省河湖水域行政执法成效,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监督,为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将联合执法工作纳入河长会议、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的议事日程,联合执法工作的信息报送、督导检查、公示公告等遵循河长制工作的制度。河长制工作责任部门和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列公安部门。水行政执法权限集中到综合执法部门的市县,河长制工作责任部门和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列综合执法部门。
《意见》规定,联合执法综合协调工作由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水政监察部门负责。水行政执法权限集中到综合执法部门的市县,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日常工作。明确了水利、公安、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牧、林业7个部门和其他部门参与河湖水域行政执法的职责,同时提出了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问题及线索的处理、信息报送、案件移送和工作考核5项工作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各市(州)水务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牧局、林业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要深刻认识实施联合执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严肃纪律、依法依规、紧密配合参与联合执法工作。通过积极宣传河湖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列,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河湖违法案件处理信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河湖水事违法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