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县森警联合打击非法猎捕野生蝎子行为

03.08.2017  16:22
  7月26日至27日,庆阳市森林公安局与镇原森林派出所民警联合对镇原县内新城镇、孟坝镇集市收购野生蝎子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收购蝎子违法行为人2名,对收购蝎子使用的塑料盆、电子称等工具进行登记保存,并对野生活蝎子进行野外放生。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近期,受经济利益促动,镇原县部分乡镇农民利用农闲时间,晚上在野外进行捕捉蝎子活动,每捕捉销售1斤蝎子,相当于杀害300~600只野生蝎子资源。野生蝎子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一万多只,蝎子三年一代,一年只繁殖一次,6月至9月是繁殖期,这期间若大规模捕捉,势必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破坏。
  为有效遏制捕捉、收购、贩卖野生蝎子现象,镇原森林派出所一方面加大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摒弃捕捉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对运输、收购等环节的打击力度,深挖案件线索,从源头上斩断利益链条,切实维护全县生态平衡。(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