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普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发文启动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农业普查涉及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覆盖490多万调查对象,需要动员7.5万普查人员。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对于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宣传动员工作的目的是使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普查结果对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并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通过宣传动员,教育广大普查人员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普查;通过宣传动员,使每个普查对象都能够清楚地了解按时、如实地填报农业普查数据是应尽的法定义务,从而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通知》明确,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要贴近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在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对象范围、法律义务等;普查登记阶段和数据处理阶段要重点宣传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报道普查员克服困难、依法普查、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普查对象积极参与配合普查的典型事例,及时曝光登记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和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资料开发阶段的重点是宣传普查成果,对外发布主要数据与解读。
《通知》强调,我省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由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省委宣传部统一领导,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督促主要新闻媒体和各相关部门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各阶段的宣传动员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