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个人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原标题: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个人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8月4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2021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9月3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用人单位、评委会工作机构审核反馈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1 评审时间
通知指出,各级评委会工作机构要按照“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申报、审核、评审、发证的要求,安排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工作。申报、评审安排文件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并报上级职改部门备案。为避免扎堆审核、评审,造成职称信息系统网络拥堵等问题,各评委会工作机构要合理安排审核、评审时间,原则上不得推迟评审。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评审的,应书面征得省职改办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迟时间不得迟于12月31日。
2 申报范围
通知强调,严格申报范围。按管理权限核准的各级评委会,均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未经省人社厅授权,市州评委会不得代评省直单位、其他市州、外省和中央在甘单位人员职称。各市州不得核准或组建跨职称系列的综合性中级评委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中央在甘单位人员或外省企事业单位在甘分支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在我省评审职称的,中央在甘单位经其中央主管部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才经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并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职称评审。
3 申报方式
通知明确,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可通过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职改办)和评委会均须使用职称系统,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除保密专业外,其他系列(专业)在线下评审(认定)的职称资格不予认可,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在全省范围通报。
4 申报条件
2021年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业绩条件,除工艺美术、实验技术、高校教育教学类工程、体育教练员、律师、公证员外,其他系列(专业)均按新修订的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5 业绩时限
申报人员的业绩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不得在该时间结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报。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
6 任职年限
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7 转系列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转系列评审,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系列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用)时间累计计算。转系列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在新系列(专业)聘任(用)满1年以上。未转系列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8 职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用(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国际联盟、国际联合会等相关国际组织认证的,根据认证的等级,参考其他业绩认定相应层级职称。
9 诚信申报
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退回造成网络拥堵,占用系统资源等问题,影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各级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为当前申报资料。(记者 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