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职称评审出新规 2017年起外语和计算机不再作申报必备条件
7月5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全省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考核医古文、古汉语的系列(专业)也按此规定执行。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系列(专业),评审机构可将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纳入评价要素之一,在职称评审中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察评价办法;用人单位可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考核办法。
省人社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培训、自学、考试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根据需要将外语、计算机能力考核纳入继续教育内容,学习时间和考试成绩计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
《通知》还指出,未制定正高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要全部制定。具备按专业评审条件的系列,要按专业制定评审条件。过去未制定本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使用全省通用条件评审的相关部门、单位,从2018年起仍然未制定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的,不予开展职称评审。从2018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技术系列将实行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同时,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给符合条件的市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及社会组织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2017年全省高级职称评审要按照相关要求,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各评委会安排的答辩会上进行能力水平答辩,未进行答辩的,评审资格无效。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卫生、出版、翻译(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7个语种)、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等专业不再用考核定职的办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记者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