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有条件下调
中国兰州网4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号开始,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缴费比例降低至20%;缴费比例为20%、且去年年底养老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阶段性降低至19%。《通知》同时明确,将合并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初步测算,如果符合条件的地区政策全部落实,每年会为企业减负600亿到900亿元。加上去年,对失业、工伤、生育费率总体降低的1.75个百分点,两次政策叠加,年均可降低企业成本超过1200亿元。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这次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也是更好地积极推进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扎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等一系列的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
张义珍表示,按政策规定,需同时满足“原单位缴费率高于20%”且“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两个条件的省份,才可下调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对养老金的发放能力,百姓不必担忧。
张义珍:这些省份基金支撑能力较强,根据测算,多数省份在降低费率1个百分点后,仍将保持基金当期收大于支,少数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计结余保证待遇支付。
通知还明确,将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工作。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正在研究合并实施的试点方案。初步思路是保留原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实行两项保险统一的登记缴费和基金管理。合并后,生育待遇水平不会降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
金维刚:生育保险其实筹集的资金不是太大,针对的还是特定群体,基金支出量也不是很大,有些地方存在结余。如果两项合并,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增强医疗资金的支出能力。(记者 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