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落实国家带薪年休假规定

10.01.2016  10:29

    原标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带薪年休假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规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建立联动机制,使企业负责人薪酬与本企业职工工资保持在合理水平。

    《意见》指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依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和服务,督促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工时考勤、休息休假、薪酬支付等办法,对占用休息休假时间的应依法给予调休或者补偿。

    《意见》指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为各类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以中小企业以及餐饮、物流、中介、建筑、家政等行业为重点,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十三五”期间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记者赵万山)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