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2014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
甘教职成函[2014]22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12号)精神,结合我省中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现将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度项目任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
各地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见附件1)公布的任务、工作流程及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报名组织、资格审查等工作,遴选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协调学校选派教师按时参训。
二、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各地要按照《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任务表》(见附件2)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参加企业实践的青年教师登录中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网(http://www.cvett.cn)“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专栏进行网上报名(验证码为:2014)。省教育厅按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企业进行复核后通知教师参加培训。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州统筹管理。各地要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和各校专业设置情况认真遴选确定人选,同时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无法完成派送任务要提前以书面报告告知省教育厅职成处,以便调整;对已报名,但未参加培训致使名额浪费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在今后教师培训、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安排等方面不予考虑。
(二)加强经费监管。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厉行勤俭节约。教师参训有关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培训结束后,省上将根据参训情况将有关费用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职业学校,中央财政资金到位之前,学校需全额垫付教师培训费用。
(三)做好成果宣传与推广。各地应积极利用网络、报纸、期刊杂志等媒体宣传项目成果,加速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依托项目管理网络平台(空间),展示项目实施成果、教师培养培训成就、校企合作典型经验等内容,相互学习借鉴、交流经验。
本通知正文及附件电子版可登录甘肃省教育厅网站(www.gsedu.gov.cn)下载。
联系人:李玉震
联系电话:0931-8885299
附件:1.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任务
2. 201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任务表
( 附件下载.rar )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