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双重学籍虚假学籍

31.03.2016  08:56

教育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立即开展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严格学籍管理,挤压数据水分,特别是要做好对问题学籍、双重学籍、大龄人群、在籍不在校、以虚假信息注册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的核查工作。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要求,完善本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要全面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籍审核管理,要把网上审核与实地核实相结合,挤压数据水分,查处管理漏洞,提高数据质量。

通知还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管理工作,尤其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坚决禁止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做好中职资助信息化工作,优化资金发放流程,完善集中发放办法,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真正做到按月发放,建立结余资金清退制度和程序,实现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

对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权力寻租问题,教育部明确,要严肃查处,及时责令整改。对问题学籍、双重学籍、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籍等情况以及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收回套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实行“一案双查”,除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学校,要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对玩忽职守、监管审核不力的学校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赵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