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2015年度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及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度考核工作的函

24.12.2015  11:46


甘教督函〔2015〕4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督促市州政府按期完成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稳步实施,根据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相关要求,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2016年1月上旬,组织专家组对市州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及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主要依据和方式

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度考核采用两套考核方案,同步进行。

(一)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考核依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下发的《2015年度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甘教督函〔2015〕28号)进行。考核方式采取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通过考核组实地考核、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机关业务处室考核,结合公众满意度网络调查进行考核。

(二)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度考核

考核依据《甘肃省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度考核办法》(另行发文)、《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9号)和《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甘办发〔2015〕28号),以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扶贫学前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5-2020年)>等七个教育精准扶贫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甘教厅〔2015〕94号)和《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甘教厅〔2015〕90号)等。

二、考核分组及日程安排

实地考核分5个小组,每组7人,从现任及拟聘任省政府督学、督政专家和各市州督导机构中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实地考核。每个市州考核时间1天。

1月5日上午  兰外考核组成员到兰州东金宾馆(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349号,平凉路与甘南路十字路口西南角)报到;

1月5日下午  考核组全体人员在兰州东金宾馆集中培训;

1月6-10日    考核组赴各市州开展考核工作;

1月11-12日  考核组返回兰州东金宾馆,分组召开考核总结会;

1月13日        考核组成员返程。

考核组

督导评估时间

督导评估对象

交通安排

第一组

(7人)

1月6-10日

嘉峪关市、酒泉市、兰州市

乘火车到达嘉峪关市

第二组

(7人)

1月6-10日

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

乘火车到达张掖市

第三组

(7人)

1月6-10日

庆阳市、平凉市、白银市

乘飞机达到庆阳市

第四组

(7人)

1月6-10日

天水市、陇南市

专家组自带车辆

第五组

(7人)

1月6-10日

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

相关市州派车接送

注:考核组到达各市州具体时间以联络员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召开考核汇报会,参加人员包括市州政府及市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土地、建设、规划、公安、税务、交通、食品卫生等职能部门和所辖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市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市直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人数不超过60人。会上,考核组组长说明考核的内容、目的、要求;市州政府分管领导代表市州政府向考核专家组汇报自评自查情况;考核组专家质询有关部门教育责任落实情况。

2.座谈走访。分别召开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负责人、校长教师、家长代表4个座谈会,听取对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座谈会参会人员为10-15人,座谈会一般不超过1小时。走访学校、街道、社区,了解情况。

3.查阅资料。考核组查看有关档案资料,深入市州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实地核查。

4.分析评议。考核组集体讨论,形成对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意见和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度考核意见,向省教育厅书面汇报。考核意见不做现场反馈,考核结束后由省教育厅以书面函件形式向市州政府反馈。

四、工作要求

1.省教育厅成立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及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考核领导小组,由王嘉毅厅长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考核结果的认定、上报等事宜。

2.考核工作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过程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量化考核严格按照《2015年度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甘肃省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做到每项指标赋分有理、扣分有据,扣分项目要注明具体扣分原因。

3.各市州政府要按照《2015年度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甘肃省精准扶贫教育专项支持计划年度考核办法》,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形成自评报告,于2016年1月5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邮箱:[email protected])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4.考核指标有关数据来源采用2015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和财政部门统计快报。
      5.兰外考核组成员往返兰州的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考核期间的全部费用由省教育厅统一承担。

6.考核组在市州之间的交通工具由相关市州负责解决。

7.考核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铺张浪费。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地方正常工作的干扰。考核人员要廉洁自律,不接受宴请,不住高档宾馆,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向地方提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附件:考核组成员名单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

考核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考核评估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兰州市

组  长:哈  登  甘肃省教育厅原副巡视员

成  员:周林江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张世瑞  张掖市教育局副局长、总督学

王晓东  天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赵友鹏  平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党委书记             

李  霞  甘南州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陈  名  兰州财经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电话:13359487462)

第二组  考核评估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

组  长:傅德印  兰州财经大学校长

成  员:陈  华  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

张五承  庆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胡定义  白银市政府督导室正县级督学

徐永成  兰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政处处长

李  洁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秦志功  省教科所教育决策与发展研究室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3893433078)

第三组  考核评估市:庆阳市、平凉市、白银市

组  长:王德安  甘肃省教育厅原副巡视员

成  员:李  博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主任

王建明  临夏州政府副总督学

王金德  嘉峪关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志新  陇南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陶剑灵  西北民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樊改霞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兼联络员,电话:13919878370)

第四组  考核评估市:天水市、陇南市

组  长:高云庆  兰州交通大学副校长

成  员:王  炜  甘肃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勤  定西市教育局总督学

唐珉年  酒泉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县级督学

梁国仕  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原书记兼副校长

李文英  甘肃省财政学校会计师

成永红  陇西县教育督导室督政中心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5009328298)

第五组  考核评估市州:定西市、临夏州、甘南州

组  长:刘士华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何馨芳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原调研员

姬维多  西北师大附中原党委书记

亢生宏  金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总督学             

王  宏  武威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秦继红  兰州市七里河区教育局原副局长

封清云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主任科员

(兼联络员,电话:1391913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