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办举办《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培训班
18.12.2015 12:4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2015年11月27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12月16日,省老龄办在西北宾馆举办了《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培训班。来自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及省老龄办全体领导干部1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了参与修订《条例》的省人大内司委综合处处长赵遵国,对《条例》修订背景、过程、特点和亮点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徐亚荣在培训班上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 是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 二 是 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规定。 三 是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 四 是 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五 是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取得实效。徐亚荣主任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主任回去后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好会议精神,制定《条例实施方案》,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培训班上,省老龄办副主任文新农还传达了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在全国省级老龄系统干部培训班上讲话精神。
(省老龄办 张小梅)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8.12.201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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