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策群力群租群治

12.09.2014  03:27

    近一个时期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公共治安以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兰州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出租房屋集中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行动,让我想起四十余年前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农村手艺人到外公社干几天活,需持小队、大队证明;职工出差,凭介绍信到宾馆、旅店、招待所住宿。而且,证明、介绍信要注明有效期,只要群众怀疑其身份,就有权要求村委会、居委会予以查验。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私有财产保护和个人自由的大幅提升等生产关系的改变,流动人口管理成为社会性新课题、大难题。兰州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租住着大量外来人员,由此带来人口基础组合比例变化不容小觑。结合现实状况,以网络资源、基层组织、文化建设为管理力量,实现无缝对接。以备案制为抓手,逐渐融合为目标,共创平安城市。

    出地与入地的联通。人员移动、信息联通,此为人口流动的方式、状态,也是治理的根本手段。长期漂泊于户籍所在地之外的人员,很容易沉淀为“两不管”人群。户籍所在地的名字成为一个不带任何物质概念轻飘飘的符号,流动地却无人知晓、没有记录,造成统计信息不实,无法掌握其动向、背景、信用等。当务之急是建立全国人口流动管理体系。既要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乡镇出具的一年内证明材料,也要建立以身份证、脸模、手模为信息核心的识别体系。在住宿、乘车时予以身份识别确认,准确、实时反映其轨迹。

    可出租房屋资格备案。这项工作,下放到基层派出所、社区,实地查验业主的年龄、家庭人口、居住环境等情况,核定其可出租的户数、人数,制定符合本社区实际的硬指标,考察合格,颁发资格证。以表格化为管理纽带,形成出租人汇报制。对申报及时,能经常向社区、派出所沟通信息的业主,给予物质奖励,并予以挂牌,公示为优秀业主,帮其吸引更多租住者。对于出租一两间房的业主免征税费,以此鼓励业主备案。

    承租人与租赁合同备案。畅通与社区、派出所的联通渠道,制度上墙,透明管理,公示社区、派出所电话;承租人出示有效完整的户籍所在地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职业资质,到拟租住的社区、派出所备案,取得可租住资格证;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到社区、派出所备案后,方可实施租住行为。

    社区、派出所要以网格化为物质基础,延伸社会职能。对出租人、出租屋、承租人予以动态化管理,经常了解他们的职业变化,对困难人员、子女就学、职业选择等予以切实帮助。条件成熟的社区成立夜校,请社区有经验的居民来指导技能培训,就城乡变化、社会新思维、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正面引导。逐步确立既有严格管理,又有人文关怀;既有制度建设,也有基础查验的综合管理方式,以此杜绝群租乱象,确保出租双方公平、社区生活安宁、城市平安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