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45件

14.02.2017  16:33

    原标题:2016年,我省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45件

    扶贫领域问题最多2389人被处理

    2月13日,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甘肃廉政网发布消息,2016年,我省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45件,处理24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50人。其中,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474件,处理2389人,给予纪律处分1861人。

    我省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针对这一特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群众反映最多的地方抓起,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去年年初,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向我省移交督办了兰州市榆中县的16件问题线索,省纪委随即将榆中县确定为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试点县,开展综合整治。随后,省纪委又在全省确定了12个重点整治县区,约谈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当面交办重点问题线索203件,督促县区委、县区纪委仔细核查,并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整治,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重点县还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对查处后群众仍然信访举报的一律重新调查;对原来处理不到位的,一律重新做出处理;对上级督办、转办的问题线索,一律立案调查。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省还加强了对转交问题线索的督办。省纪委重点督办转交市州、县区纪委查处的问题线索,反映乡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市州纪委查处,反映村级干部特别是存在“保护伞”的,由县纪委查处,不得再向下转。

  省纪委还对查处问题不力的10多个县(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相关市州纪委分管副书记进行了约谈。(记者方言)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