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11.09.2014  14: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对群众路线的新阐发和认识的新高度。结合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加深理解。

  一、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领会,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1.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和马克思主义政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思想观点和重要论断。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加以把握。一是从唯物史观看,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287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本身,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8页,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1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二是从党的性质看,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11页,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三是从党的价值追求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毛泽东同志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1095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2013年1月5日)四是从根本标准看,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五是从依靠力量看,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邓小平同志讲:“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尊重地方、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果断作出决策,把开拓创新作为一种常态,不断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又从实践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敢破敢立、敢闯敢试,义无反顾把改革开放不断向前推进”。

   2.深刻把握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过程。

  党的群众路线是在红军时期孕育产生的。毛泽东同志1933年6月指导查田运动时,第一次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一概念,指出:“不按阶级路线与群众路线,不得群众赞助与同意,都不能使查田运动收到成绩,反会使群众不满,阻碍查田运动的进行”。(《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274页,人民出版社1993版)

  党的群众路线的主要内容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1943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讲:“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这是关于群众路线的第一次鲜明而且比较完整的论述。

  党对群众路线作过三次系统总结。第一次是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路线。他同时概括了毛泽东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四个思想观点,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第二次是1956年党的八大将群众路线写入了修改后的党章。邓小平同志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要通过建立制度和加强监督来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使党不脱离群众。第三次是1980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党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群众路线进行了理论总结。一是对群众路线作了更为明确、简洁的概括,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后来,党的十三大又在党章中就上述表述之后,加入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把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独立自主,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这也是邓小平同志就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所强调的非常重要的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