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就医温馨提示

13.12.2014  03:58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省、市、县卫生计生等部门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有效遏制,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纠正。但仍有一些存在于隐蔽角落、不易被监督机构发现的“黑诊所”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这些“黑诊所”严重扰乱着医疗市场秩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幸福。打击非法行医仅靠监督执法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方可得到根治。为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省卫生计生委特发此《群众就医温馨提示》,并提醒广大患者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

1.什么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是指以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人员、不拥有法定条件的医疗场所、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物和医疗设备,冒充获得正式医师职业资格、医疗机构经营批准,进行医疗服务活动。

无证行医是指医疗机构未取得有关的卫生许可、卫生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就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就人员具体是指医师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无《护士执业证书》等。

2.非法行医的危害有哪些?

        (1)大多无证非法行医人员未通过国家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医疗技术低劣,诊疗过程中容易误诊、漏诊,危及病人生命。

(2)大多无证非法行医场所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极易造成交叉感染和传染病传播。

(3)无证非法行医户常常使用来源不明或假冒伪劣的药品、器械,不仅无任何疗效,还可能对个人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4)无证非法行医场所一般为临时租借的房屋或街头游医摊点,居无定所,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后,往往一跑了之,致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5)乱丢医疗废物造成疾病传播。

        3.怎样识别黑诊所?

(1)设立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一系列硬件、软件条件,获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业许可及相应正规标识。兰州市实行小型医疗机构“五统一”,一是正规的诊所都有统一的门头,标识有医疗机构名称、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登记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二是正规诊所须在诊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包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个人信息、医疗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监督员信息、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信息公示栏”。三是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四是有统一规范的医疗文书(处方、病历、门诊登记本等)。五是硬件设施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室分开、使用面积达到40平米以上)。

(2)黑诊所一般在临时租借的场所,挂牌或不挂牌非法行医,没有规范的名称。

(3)“黑诊所”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环境恶劣。有打针、输液、卖药、计划生育手术、拔牙镶牙等行医行为。

(4)疑难杂症是很多大型医疗机构都没有把握完全治疗好的,而小诊所则宣传什么祖传秘方,利用病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特点对其进行无效治疗。

4.怎样识别假医生?
        简单的说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就是假医生。正规医师执业有固定的执业地点,在街边、集市上、家里开展诊疗活动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非法行医的假医生。

5.医托是怎么回事?

“医托”是一些非法行医或不规范执业的医疗机构雇佣的社会人员,以不正当的手段在市区各大医院通过各种方法诱骗病人到事先联系好的医院或医生处就诊,使不少病人上当受骗。“医托”现象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延误患者治疗的最佳时机,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希望广大患者不要上医托的当,不要随意和陌生人搭话、交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医托。
          6.对于非法行医,群众该怎么做?

(1)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行医者的虚假宣传,不贪图所谓的价格优惠,患病后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机构接受诊治。

(2)应不出租房屋给从事非法行医的单位或个人,不给违法分子有藏身之地。

(3)群众发现无证非法行医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便于查处。省卫生计生委投诉举报电话:(0931)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4818838(综合监督处);省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0931)4530367。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省、市、县卫生计生等部门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有效遏制,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纠正。但仍有一些存在于隐蔽角落、不易被监督机构发现的“黑诊所”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这些“黑诊所”严重扰乱着医疗市场秩序,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幸福。打击非法行医仅靠监督执法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方可得到根治。为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省卫生计生委特发此《群众就医温馨提示》,并提醒广大患者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

1.什么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是指以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人员、不拥有法定条件的医疗场所、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物和医疗设备,冒充获得正式医师职业资格、医疗机构经营批准,进行医疗服务活动。

无证行医是指医疗机构未取得有关的卫生许可、卫生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就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就人员具体是指医师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无《护士执业证书》等。

2.非法行医的危害有哪些?

        (1)大多无证非法行医人员未通过国家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医疗技术低劣,诊疗过程中容易误诊、漏诊,危及病人生命。

(2)大多无证非法行医场所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极易造成交叉感染和传染病传播。

(3)无证非法行医户常常使用来源不明或假冒伪劣的药品、器械,不仅无任何疗效,还可能对个人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4)无证非法行医场所一般为临时租借的房屋或街头游医摊点,居无定所,对患者健康造成损害后,往往一跑了之,致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5)乱丢医疗废物造成疾病传播。

        3.怎样识别黑诊所?

(1)设立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一系列硬件、软件条件,获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业许可及相应正规标识。兰州市实行小型医疗机构“五统一”,一是正规的诊所都有统一的门头,标识有医疗机构名称、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登记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二是正规诊所须在诊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包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个人信息、医疗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监督员信息、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的“信息公示栏”。三是有统一的规章制度。四是有统一规范的医疗文书(处方、病历、门诊登记本等)。五是硬件设施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室分开、使用面积达到40平米以上)。

(2)黑诊所一般在临时租借的场所,挂牌或不挂牌非法行医,没有规范的名称。

(3)“黑诊所”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生活区,环境恶劣。有打针、输液、卖药、计划生育手术、拔牙镶牙等行医行为。

(4)疑难杂症是很多大型医疗机构都没有把握完全治疗好的,而小诊所则宣传什么祖传秘方,利用病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特点对其进行无效治疗。

4.怎样识别假医生?
        简单的说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就是假医生。正规医师执业有固定的执业地点,在街边、集市上、家里开展诊疗活动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非法行医的假医生。

5.医托是怎么回事?

“医托”是一些非法行医或不规范执业的医疗机构雇佣的社会人员,以不正当的手段在市区各大医院通过各种方法诱骗病人到事先联系好的医院或医生处就诊,使不少病人上当受骗。“医托”现象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延误患者治疗的最佳时机,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希望广大患者不要上医托的当,不要随意和陌生人搭话、交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医托。
          6.对于非法行医,群众该怎么做?

(1)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行医者的虚假宣传,不贪图所谓的价格优惠,患病后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合法医疗机构接受诊治。

(2)应不出租房屋给从事非法行医的单位或个人,不给违法分子有藏身之地。

(3)群众发现无证非法行医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便于查处。省卫生计生委投诉举报电话:(0931)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4818838(综合监督处);省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0931)4530367。

 

                   

 

                                 

                                                              图为卫生监督员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