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平安温暖过冬

25.10.2017  19:28

      定西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特别是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积极作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基本民生,确保平安温暖过冬。

        一、坚持“三个确保”,着力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灾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市民政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一是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把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9月下旬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了对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保证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确保救助对象准确。严格依据《自然灾害损失摸底情况基础台帐》,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切实摸清冬春需救助对象底数。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受灾困难群众口粮、饮水、取暖、衣被、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特别是将受灾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以及因灾致贫返贫户等困难群体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精准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全力确保救助对象精准。

        三是确保冬春救助效果。指导各县区在全面掌握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受灾户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各类别救助标准。同时,科学制定了关于我市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的评估报告,及时向省民政厅上报资金请示,积极协调上级解决救助补助资金缺口,确保因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不发生任何问题,平安温暖过冬。

        二、做到“三个坚持”,着力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兜牢兜实基本民生,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一是坚持政策制定到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28号)精神,起草制定《定西市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全市,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是坚持调查摸底到位。结合一、二类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对全市困难群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困难群体生活状况排查,重点排查因病残体弱、无赡养抚养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靠亲友照护的独居特困人员以及居住在敬老院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对存在生活及过冬安全隐患的,符合集中供养政策的及时办理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由亲属照护的,与照护亲属取得联系并签订照护协议,落实照护责任。同时加强敬老院消防、设备、食品卫生及管理秩序等方面的安全排查,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与过冬安全。

        三是坚持救助保障到位。今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2.6%后达到了3500元。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016年的285元提高到今年的292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49元提高到275元,当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0612.8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8.4%的基础上,县区足额落实配套资金,集中供养对象的年标准不低于6020元,分散供养对象的年标准不低于4855元,当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705万元;7月份开始,全市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补助资金全部实行按月发放。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263.13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511.5万元。充分发挥了民政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确保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挨饿受冻。

        三、实现“三个强化”,着力做好特殊群体的政策落实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孤儿供养等特殊群体相关政策,全力确保特殊群体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筹措资金,以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孤儿保障为重点,按政策规定全面落实救助补助资金,其中落实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每人每月100元,按照每人每月640元和1000元的标准落实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和“管生产必管安全、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工作要求,坚持把福利机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专门组织力量对各县区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有效保障各类民政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

        三是强化关爱保护。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状况、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好排查摸底表及信息统计台账,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质量和精准施策,凡是符合孤儿供养政策的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享受补贴政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纳入医保范围,符合救助管理条件的及时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活动,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在此工作基础上,市民政局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类民政服务对象交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