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为群众办实事既要有诚心,也要讲方法
治理交通拥堵,就只用限行的办法;解决择校问题,就只用划分学区的办法;整治城市环境,就只用强拆的办法……这些办法的初衷很好,却因其方法单一或失当,往往按下葫芦起了瓢,有的甚至把“民心工程”变成了“闹心工程”。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为群众办实事既要有诚心,也要讲方法”,可谓切中时弊。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各级干部的“本”就是服务群众。无此诚心,不能忧群众之忧,急百姓之急,轻则无所事事,重则失职渎职,必然为群众所弃。然而,光有诚心并不够,还要讲方法。因为好心并不一定能结好果,由方法不当导致好心办坏事、办砸事的情况常常有之。一些地方为解死无其所之忧而修建火葬场,为纾解垃圾围城之困而建设焚烧厂,本是实事好事,却遭遇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在感叹做事之难、成事更难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深思,办事的方法是否对路?
想起王元林,这个山西静乐县第一代乡村防疫员。起初,大山里的人不能理解,自家娃娃没有病,为啥要挨那一针?王元林没有抱怨,更没有撂挑子走人。他翻山越岭,走家串户,耐着性子解释说服。聋哑人,他就找来会打手语的帮忙。实在困难的,他就自己垫钱。春去春回,乡亲们口口相传:“这疫苗,谁打,谁好。”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党的许多好政策就是这样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的过程中落实,许多实事就是这样在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树立之时办成。然而,也有同志不是这样。他们觉得“我是为你好”,于是乎刚愎自用,任意施为,甚至突破法律的底线。此种工作方法,或许能奏一时之效,却伤了群众心,损了干部的公信。
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办法多。很多时候,方法不得当,源于对实际情况了解不深入。所谓具体的领导,就是建立在对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基础之上,包含着正确、可行方法的领导。
社会转型期,群众权利意识高涨,社会利益诉求多样,没有好的工作方法,为群众办事就很难办到人们的心坎上。如果一些有利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事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一些事关公共利益的事情,事先多与群众交流沟通;一些涉及不同利益群体诉求的项目,充分运用博弈智慧做到利益均衡,群众怎么会不理解、不支持、不欢迎呢?说到底,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为群众办事才不会办砸。
1934年,毛泽东同志提出著名的“过河”与“桥”的比喻,说明工作方法的极端重要性。他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今天,面对改革发展的难点、群众利益的痛点,党员干部不光要有“以百姓之心为心”的真诚,也要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锦囊妙计”,才能达到“上下同欲者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