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7.12.2017  12:43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张掖市纪委12月5日通报了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甘州区安阳乡国土资源所原所长胡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1年至2014年,胡佺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过程中,非法收受设施农业经营者9人现金共计82000元。胡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所得已追缴。

  甘州区甘浚镇东寺村虚列工程款问题。2016年1月,东寺村党支部书记毛守龙、村委会原主任王有怀与原文书王景、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毛彪等人商议,以虚列工程款的方式处理2015年违反“村级零接待”规定清退的招待费36465元。毛守龙、王有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彪、王景被诫勉谈话,虚列的工程款已追回。

  高台县新坝镇照中村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照中村党支部原书记车万银和村委会原主任车秀文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资金182000元用于个人使用,其中车万银使用38500元,车秀文使用5500元,其余资金由他人使用。2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和违纪资金已追缴。

  临泽县平川镇干部郭义明骗取草食畜牧业贷款问题。2013年11月,平川镇三一村党支部原书记郭义明隐瞒个人乡镇公务员身份,骗取草食畜牧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8100元。郭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民乐县新天镇闫户村原党支部书记郑如瑞侵占土地整理补助款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郑如瑞将财政拨付给闫户村的土地整理补助资金40000元据为己有,采取重复报销手段侵占该村集体资金23568元,违规报销燃油费7200元。郑如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郑如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资金已追缴,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丹县陈户镇刘伏村违规收取群众资金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刘伏村分3次从242户群众“一折通”每户提取500元,共计121000元,用于建设村文化广场和维修村委会。村党支部书记刘轩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委会主任杨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文书杨国栋负有直接责任。刘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伟、杨国栋被诫勉谈话。(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