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白猪蹄”是双氧水工业火碱苟合出来的“孽种”
冷库出来的生猪蹄干瘪瘦小泛黄,为何到了市场上就变得又白又胖,白里透红?近日,新京报记者发现北京朝来万通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肉类大厅内,有很多摊点销售这样光鲜白嫩的猪蹄,有商贩称,这类猪蹄是加工点通过“药水”浸泡而来。(9月9日《新京报》)
到食品市场走走,常会看到又白又胖又好看的猪蹄,让人顿生“怜爱”之心,遂有一股难以控制的购买冲动。但需要提醒的是,且慢出手,认识“美白猪蹄”的前世今生再买不迟,“莫为浮尘遮望眼”,“雾里看花”,错把“妖魔”当“圣僧”。“美白猪蹄”,原来就是双氧水工业火碱“泡制”而成。
与“美白猪蹄”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未经加工的猪蹄不仅布满血丝,而且还显得有些发黄“瘦小”。若将两者放在一起,简直就是“白富美”遇上了“矮挫丑”,而对一般消费者而言,取舍并不困难,定然会把选择的天平倒向前者。对前者趋之若鹜、情有独钟,而对后者不屑一顾甚或嗤之以鼻。这也是不少无良老板用双氧水及工业火碱“泡制”猪蹄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让猪蹄有一个好的“卖相”,欺骗、坑害更多消费者,从而获取更多的利益。
猪蹄因富含胶质、味道鲜美,而深受人们青睐,或白炖或红烧,市场销售量很大。可见,这种“美白猪蹄”对公众危害性不容漠视,吃食这样猪蹄无异于饮鸩止渴,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觉。
首先,消费者不能过分专注食品的外观、品相与味道,因为过分挑剔会使一些生产企业为追求销售量而不择手段,胡乱使用添加剂甚或有毒有害物质,以迎合消费者,使得食品又好吃又好看。当人们陶醉于像“美白猪蹄”等问题食品的美味时,其实已悄然“中毒”,而自己却仍被蒙在鼓里。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消费者对食品的不当追求,也催生了问题食品,刺激了一些不法厂家及商家的“创造力”。
更重要的是,不论是双氧水还是工业火碱,都明令禁止用于食品加工及生产,相信干此勾当的生产者并非完全茫然无知。这暴露出一些人完全把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当儿戏,是典型的唯利是图与为富不仁,应依法加以追究。而“美白猪蹄”在各地的粉墨登场并大行其道,则说明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等环节,在监管上都存在盲区与漏洞。工商、质监及食药监等部门,应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管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及饭桌子,而非总是在办公室里“守株待兔”,也不是总等出了问题再“雷厉风行”。必要时,要建立倒查机制,谁的“一亩三分地”谁负责,谁失守就摘谁的“帽子”,而非尸位素餐、玩忽职守。也就是说,要将失职尤其是猫鼠同眠的“猫”与“老鼠”一起抓一起打,而且要出重拳、下猛药,使得老鼠无法藏身遁形。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食品绝不是一夜更不是一蹦跳便“长”成的,也必然经历一个从发生到发展的过程,有了适宜的土壤与气候,其才能蓬勃生长。这取决于社会对问题食品的容忍度,容忍度一大问题食品就有如杂草一般疯长,容忍度一低问题食品就会成为“过街老鼠”并难以立足。然而老百姓对问题食品存有本能敌视,几乎是零容忍,因为谁也不乐意自掏腰包去购买问题食品;关键是相关主管部门,要站在对人民健康安全认真负责的高度,果断“亮剑”,“该出手时就出手”。否则,“美白猪蹄”等类似问题食品,就会成为百姓心中难以拭去的阴霾,总会不时与大家不期而遇。
民以食为天。必须对问题食品实行“零容忍”,这既是老百姓幸福安康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支既火眼金睛又铁面无私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做好百姓健康安全的守护神。一句话,不能再让“美白猪蹄”祸害百姓健康,但愿这样的事越来越少,直至销声匿迹。若如此,善莫大焉!
文/崔恒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