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0元、记0分”是个什么处罚

14.03.2016  02:04

    近日,福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信发布一条信息,有名驾驶员收到了一张来自广州交警的奇怪罚单,竟是“罚款0元、记0分”。官微提醒,这样的罚单也需要到窗口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但也有人说管得不严,不用处理。

    “罚款0元、记0分”是个什么处罚?小马飞刀不会开车,问了几位老司机,没有一个能说清楚的。相信许多人跟小马飞刀一样,一头雾水。没关系,查一查就清楚了。根据新交规的有关条款,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之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10%以下的,或者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依规都应给予“罚0元扣0分”的处罚。而规则要求,相关驾驶人接到这样的“罚单”后,必须到交警部门窗口接受处理和核销记录。当然这不是非要让当事人“多跑冤枉路”,目的在于使之牢记警醒、安全行驶。

    写到这,小马飞刀想起普法宣传这个事。“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这显示出法治宣传的重要性。我国普法工作经过30年的努力,公民法律意识有了质的提升,但法治宣传方式依旧以灌输为主,缺乏双向沟通互动,导致普法成本居高不下,普法工作事半功倍。说起普法,很多人脑海里浮现的场景就是:拉个横幅、放几张桌子,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发放资料、答疑解惑。要知道,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们更加重视个人体验,普法工作要赢得广大群众的青睐,也应该重视这种“用户体验”,对法制宣传对象进行明确“定位”,将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服务分类精心“包装”。“我讲你听”的被动安排或“自上而下”的灌输方式已不适应当前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其它工作也一样),只有新鲜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才能引人关注并被广泛接受。

    当然,这事也给我们提了醒。现在人人都会说依法治国,但知晓并运用法律,这不仅是法官、律师、官员们的工作,对于公民来说,口中、脑中的一句句法律条文,恰恰是增强法治观念的第一步。正如卢梭所言,“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也只有将知法的“拱梁”搭起之后,我们才有资格去谈如何构成法治信仰的那块“拱心石”。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