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发票推广存在的问题与管理措施

27.08.2014  12:18

  网络发票自上线以来,凭借方便、快捷的优点,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推广网络发票不但有效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有效防控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然而如何将网络发票推广到每一个用户,切实发挥网络发票的重要作用,也是我们税务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网络发票推广存在的问题
  网络发票使用的必备条件就是网络,对于那些地处农村的企业,由于他们的通信多借助无线网络,不具备网络发票所要求的电信有线网络,导致推广受阻。从资源投入看,网络发票系统需要电脑、针式打印机和宽带网络、VPDN通道等软件条件,这些投入合计要在5000元左右,对于那些店面小、经营规模小、营业收入比较低,达不到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对安装成本无法接受。
  网络发票与以前的定额票相比,很大程度上杜绝了纳税人“倒票、串票”现象的发生,但由于网络发票开票系统登录只需要用户名和VPDN 账号,部分纳税人将他人领取的发票拿来以他人名义自己开具,专给“老熟人”,给纳税人“倒票”创造了可乘之机。由于网络发票依然存在“大头小尾”现象,在打印发票时,不法分子提前制好模板,通过把发票内容先打印存根联上,这样税务部门的后台数据库就有了相关开票数据,然后通过把金额修改(变大)后打印在给纳税人的发票上,形成“大头小尾”。网络发票是由电信和税务两部门联合运行的,电信部门负责网络畅通,税务部门负责开票系统运行。但在现实当中,只要出现网费欠缴、网络中断、电脑、打印机硬件故障等情况时,纳税人就会找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成了“维修队员”,对征纳关系提出了新挑战。
  部分纳税人存在有意押票的现象,由于网络发票有力打击了假发票,部分纳税人为了不超定额押票,欺骗消费者,把责任转嫁给电信或税务部门,以网络故障等缘由,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存在严重逃避税款的现象。
   二、加强网络发票推广管理工作的措施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税务部门要通过开展对发票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索要和鉴别发票真伪的觉悟和意识。同时加强举报机制,对有票不开者给予有力的打击和处罚。税务机关相关发票管理部门要加大同系统内稽查和系统外财政及审计部门的协作,在稽查部门查账时检查相关单位的发票是否存在“大头小尾”、以假乱真的现象。同时加强与审计和财政部门的协作,对财政部门获取的报销发票和审计部门审计的相关单位的发票及时查验,以此来强化各单位对发票的审核,为网络发票的健康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其次,要加强网络发票依托平台的开发,推出性价比高的专用设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当前网络发票依托平台的开发,保证网络发票不管是在有线、无线还是在宽带、光纤条件下都能正常运行。加快推出性价比更高的网络发票专用设备,取代现有的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网络发票设备,降低纳税人使用网络发票的成本,激发纳税人使用网络发票的积极性。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地段、规模大小、定额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使用网络发票,并制定出可行的推广机制,比如:定额在15000-20000元的纳税人,必须使用网络发票,以便于税务机关监控税收;定额在8000-15000之间的,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使用网络发票,定额在8000以下的纳税人,由纳税人选择是否使用网络发票。
  最后,要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发票检查力度,防止“倒票”现象出现。税务和电信部门要联合制定网络发票运行异常情况应急处理机制,并制定成册发放到纳税人,明确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各单位的责任,让纳税人明确知道出现故障时由谁解决。同时加强对网络发票用票户的日常检查,尤其是对20000以下纳税人的检查,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纳税人实际剩余及留存的发票比对,确定是否存在“倒票和串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古浪县地方局  杨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