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网约车不是你想开就能开!实施细则看这里

03.04.2017  01:40

  原标题:网约车不是你想开就能开

  -车价14万以上-3年以上驾龄-驾驶员须本市户籍……

   中国甘肃网4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首席记者丁炜娜 实习生林广学) 《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已于今年2月17日经兰州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意味着网约车正式获得法律法规承认、有了合法地位。《细则》对网约车平台、车型、驾驶员、经营者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

   网约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优先使用新能源车

  什么样的人可以从事网约车经营?根据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需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经营者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需取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商同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为8年,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被许可人应书面向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有效期。兰州市网约车经营实行限期和无偿使用,不得转让、出租。更为重要的是,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

   车型配置

  价格14万元以上

  轴距在2700毫米以上才能申请网约车

  《细则》在车型配置方面明确,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为在本市注册等级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辆,配置前排座位双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车辆轴距在2700毫米以上,价格14万元以上(以车辆缴纳购置税发票所定的价格为准);新能源车辆轴距在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00公里以上。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按照行业规定配置,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车载实时监控摄像(不少于20日的存储容量)和应急报警等装置。车辆营运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巡游出租汽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设施设备。依法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强制保险。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以车载卫星定位记录数据为准)、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细则》还规定网约车需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雨伞等供乘客使用。

   网约车驾驶员

  3年以上驾龄

  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明1年以上

  《细则》也对网约车驾驶员提出了要求和相应的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网约车驾驶员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本市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明1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网约车驾驶员运营时需随身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运营服务。

   经营服务

  乘客信息不得对外透露按规定明码标价

  《细则》要求提供网约车服务时,应当向乘客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服务单位、手机号码、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完成服务后,应向乘客提供本市出租汽车发票,乘客在预约时明确出发地及目的地的,应预估车费并告知乘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

  网约车经营应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

  在车辆处于载客状态时,不得向驾驶员发布其他预约业务信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为巡游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不得利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网约车不得巡游拉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此外,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者拼车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