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获官方回复 共计15条

20.03.2017  01:02
原标题:网民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获官方回复 共计15条

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杨高宇)日前,甘肃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的15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们农村人,东拼西凑,临夏市盛世花园买了一套房子,国家规定7层以上必须有电梯,为什么我们住的8楼没有电梯!购买的时候,户主说有电梯口,到时会安装,也一直没有安装! 年龄大了,上下楼不方便,万一有病,下楼都成问题! 现在,小区人这么多,有这么多车,一年物业费都收不少! 请书记协调一下有关部门,安装电梯!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收到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王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我市办理。现向您答复如下:经市住建局调查了解,团结北路盛世花园1—8号楼8栋八层住宅楼取消电梯的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主管部门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分别于2010年8月和2012年3月对该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因该小区住户多次反映,市住建局也多次与开发商衔接。开发商表示有意向安装电梯,但现在的物业费收费过低,如安装电梯,开发商将相应提高物业管理费。现开发商与相关住户正在协商,待开发商与所有住户协商一致后,市住建局将及时督促其安装电梯。 中共临夏市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金昌市河西堡镇上的翁福化工距离居民区不足1000米,每天排放大量毒气!让我们周边的居民苦不堪言!向政府反应了几年了!不作为!我们如何生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督查室于2月16日会同市环保局前往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3月7日,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现场核查情况 2007年和2009年,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公司”)相继建设了磷酸、磷铵扩能技改项目(42万吨/年磷酸二铵)和24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节能新工艺技改项目,并分别取得了省环保厅和金昌市环保局的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2010年验收)。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磷酸一铵生产线已经停产,磷酸二铵A、B系统生产线与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磷酸二铵A系统有废气排口2个,B系统有废气排口1个,B系统安装了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1套且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未见有日均值超标等异常。 磷酸二铵A系统造粒机排口和干燥窑排口排放污染物及监测频次为:氟化物(1次/季)、氨(1次/季)、颗粒物(1次/月);B系统排口排放污染物及监测频次为:氟化物(1次/季)、氨(1次/季)、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实时监测)。现场调阅该公司2016年《废气监督性监测报告》4份、2016年《企业自行委托监测报告》4份、2016年1月至今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14份、2017年1月《无组织废气委托监测报告》1份,以上监测报告及报表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措施 河西堡镇由于历史及规划原因,工业、商业、居住区等混杂,且工业企业以冶炼、化工、焦化、发电、水泥等行业为主,结构性污染由来已久。瓮福公司厂区周边建设有学校、医院和部分居住区,属环境功能二类区。由于工业企业较为集中,排污强度大,各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相互叠加,在气象条件不利时,很难扩散出去,给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压力。 针对以上问题,近年来河西堡镇按照瓮福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制定了《关于对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附近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保护对象逐步进行搬迁的实施方案》。目前,按照先近后远、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对一期农垦中学、焊条厂家属院等半径80米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已按计划全面搬迁完毕。二期搬迁计划涉及的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正在进行楼内装修,待装修完成后进行整体搬迁;金化、瓮福公司主生产装置半径200米范围内的河西堡镇鸳鸯池村一社和河西堡村四社的175户居民,已全部完成搬迁。 近期,瓮福公司计划投资2000余万元对磷酸和磷铵尾气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氟化物、粉尘排放,改善河西堡镇区环境空气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河西堡镇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涉及规划调整、产业布局、企业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方方面面,我们将综合施治,逐步解决。 一是责成永昌县政府、河西堡镇政府加快河西堡镇二期搬迁计划的实施,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批复要求。二是责成瓮福公司、甘肃电投金昌发电公司、金化集团公司、金泥集团公司新型干法水泥厂、金铁集团公司等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通过技术创新和改进,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厂区周边环境质量。同时,要求上述工业企业在厂区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电子显示屏,公示废水、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实时数据。三是加强对瓮福公司的环境监管,要求其限期完成磷铵B系统、磷酸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实现主要排污口污染源在线监控全覆盖。四是近期组织对瓮福公司开展七日驻厂连续监测,不定期开展随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五是督促瓮福公司、金化集团公司加强生产系统跑、冒、滴、漏等的环境监管,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六是结合河西堡镇循环经济化工园区建设和镇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优化镇区工业布局,新建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居民生活向生活区集中,改善工业区包围居民区的布局现状,在居民区设置防护绿地,进一步减轻镇区工业废气污染和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在此,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大力支持。如果您方便,请您提供具体的联系方式,我们将邀请您共同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您也可以拨打我市环保投诉电话12369投诉反映,环保部门将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 我是东乡族自治县赵家乡赵家村李家下社的村民,户口本上一共五口人如今还住三十年前的老房,没得到危房补助,家里比较贫困,我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我们全家都在外地打工过生活。去年东乡族自治县全县实施了精准扶贫项目,一开始我满心欢喜,充满信心,这个好项目对于我们这样的贫困户来说真是雪中送炭,一直期盼,最后项目开始实施了,我们一家人挺高兴的,县上有关领导也来检查了,说最少能补助五万以上,我们再材料上也签了字按了手印,等我们把地基都做好了之后,县上又来检查,然后却说我们的危房改造项目取消了,我们家在我们村上应该是最贫困的。却没有了精准扶贫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精准扶贫”?这是扶贫吗?如果我不算贫困户,我们村上就没有贫困户了,现在我们村上好多经济条件好的家庭都已经享受上了精准扶贫的无息贷款、羊圈等项目,恳求省里领导能派出纪检工作组对我们村进行实地走访检查,真正的贫困户为什么享受不到国家的扶贫政策?希望王书记能为民做主,能为弱势群体说话,能了解穷苦百姓的真正所想、所需!期待领导的到来,期待领导的关心和关注,谢谢!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网友:你所反映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我县调查处理,现向你答复如下: 经查,在去年东乡县开展的D级和C+级危房户核查工作中,赵家乡赵家村初步上报D级和C+级危房43户,后经县上核查组和乡上包村干部严格按照危房鉴定标准实地入户核查,最终确定D级和C+级危房16户,剩余27户因达不到D级和C+级危房标准而无法享受危旧房补助政策。你所反映的后来危旧房项目被取消,应属于被核销的27户之一。 关于你所反映的精准扶贫政策的有关问题。经查,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赵家乡严格按照“一核二看三比四评五公示”的贫困人口进出识别程序,对赵家村的贫困户进行了建档立卡管理。截至2016年底,根据群众意愿,赵家村共实施精准扶贫户暖棚羊圈项目20户;共发放精准扶贫贷款96户,剩余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正在发放办理中。因你未留下任何联系线索,赵家乡无法确认你是否为建档立卡户,若你为建档立卡户,现在可申请精准扶贫贷款。 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电力公司的一位员工,2012年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号召我们职工已集资的方式给我们职工修建东塬小区经济适应房。但前提条件是每位要房的员工先交房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约6.8万元现金,剩下的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来交清房款。我们都满怀希望的等待着。再请求王书记,我们何时能住上房。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网友:你所反映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我县调查处理,现向你答复如下: 目前,东塬廉租房工程已完工,具备入住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入住。 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在东乡县某单位当了十年的临时工,月工资仅400元,还半年才发一次工资,而且这十年来根本没有任何的转正机会,甘肃临时工工资最低标准不是1200元吗,别的县临时工工资都是1200元,唯独东乡县是几百块,还有拿100多元工资的人。

答复意见:

马慧慧慧”网友: 你所反映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我县调查处理,现向你答复如下: 东乡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临时聘用人员待遇问题,着眼于优先发展社会事业,2014—2016年对教育、卫计系统一线临时聘用人员进行了公开考试,按照择优原则,对基层工作表现突出,考试成绩优异的部分人员按照同工同酬的方式提高了工作待遇。目前,由于我县财政自给率低,财力十分有限,暂时无法对机关事业单位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增加工资,但为了保障临时聘用人员生活,县上将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在进一步加强临时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提高临时聘用人员待遇,争取将全县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提高至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之上。 中共东乡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广河县棚户区改建区的住户我们从2014年底把房子交给政府改建,一开始说每年年底过渡费一次性打到我们的账户上,可是第一年反年前钱到账了,现在年底没有给我们打款又超了快半年了还是不给我们过渡费,我们恳求王书记帮帮我们这些户主们吧,谢谢,现在房子拆了一半不拆了。

答复意见:

网友“ZXCVBNM” 你好: 你反映的“棚户区改造住户过渡费发放问题”,州委领导非常重视,及时转由我县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我县棚户区改造过渡费发放共涉及群众263户,其中合同期已到的123户,合同期未到的140户。县上已于2017年1月初对到期的123户群众发放了过渡费;对其余140户群众的过渡费,待合同到期后,将及时发放。 中共广河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康乐县一名在新开发的鸿鑫润园的住户,该小区在装修房屋时才知道是采暖用天然气取暖,当时在购房时并未告知是天然气,现在让住户用天然气采暖,既要天然气接口费还要让住户自行购买壁挂炉,难道我们去商场买衣服,拉链还要另外掏钱安装吗?真不知道让住户既要交天然气接口费又要住户购买壁挂炉是否合理?并且该小区的停车费比较高,一个月收费50元。就连住户的进户门的磁卡都要住户掏钱购买。但是用高价购买的房屋现在什么都要让住户自行配置吗?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网友: 你所反映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我县调查处理,现向你答复如下: 经调查,康乐县鸿鑫润园住宅小区向住户收取天然气入户安装费2730元/户,该费用不包含壁挂炉费,你反映自行购买壁挂炉的情况属实。我县的天然气入户安装费是参照周边县(市)价格,并经过县物价局成本审核后批准的收费项目,壁挂炉不在天然气入户安装费内,属用户自行购买。因该小区公共停车面积有限,小区内建有中型地下停车场一处,每月收取50元。小区进门磁卡是为了方便管理,只收取10元成本费。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未办理收费相关手续、无收费资质,根据《价格法》、《物权法》、《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之规定,属乱收费,县物价局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该小区物业办和业主协商成立业主委员会,对所有物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经业主同意后双方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再进行收费,并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二是责令该小区物业管理方限期整改,暂停一切收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县物价局核准后方可执行。 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临夏州和政县富强佳苑小区暖气不热、物业乱收费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我是临夏州和政县富强佳苑小区8号楼住户,和政县属于高寒阴湿地区,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大家都希望有个温暖的家,回家有个温暖的房子,但是我所居住的和政县富强佳苑小区,自今年11月1日起供暖到25日,4、5、7、8号楼住户(已入住100多户)家中室温普遍在10—15度左右,尤其到了晚上9点半以后就停止供暖,后半夜冷的无法入眠。我们住户多次找物业解决,可总是一拖再拖根本不解决。而同一个小区的1、2、3号楼住户家中室温都普遍在26度左右,而且1-3号楼和4-8号楼同属一家供暖公司供热,供暖公司与和政县富强佳苑小区直线距离500米左右,实在让人想不通4-8号楼暖气为何不热,本人于今年3月23日到和政县富强佳苑小区物业公司领取房子钥匙,物业人员告知要想领钥匙需先交纳2000元装修押金(物业承诺装修结束后退还)、300元垃圾费、600元电梯使用费等,无奈之下缴纳了上述款项,但是4、5、7、8号楼电梯于今年8月27日才正式开通试运行,此时现在已经入住的100多户住户中绝大多数已经装修完毕,装修期间非但没有享受电梯的便利,还花费了上千元的装修材料搬用费。购房合同上交房时间为2015年8月1日,但实际交房时间整整延迟了一年(电梯8月27日通行),开发商富强集团没有执行购房合同上的延期交房违约金,2000元的装修押金至今也未退还。恳请王书记在百忙之中为民解忧!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留言反映富强佳苑冬季采暖及乱收费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我县办理回复。现向你答复如下: 一、关于匿名网友反映小区供暖问题 经查,富强佳苑小区换热站分低、中、高三区分别进行换热加压,换热站一次供水温度60℃,各项数据均达标。通过县住建局及县供热管理站工作人员对该小区4、5、7、8号楼进行入户调查、测温,发现低区住户室内平均温度18℃以上,中、高区部分住户室内温度为10—16℃,主要原因为5号楼十二单元住户卧室统一为两扇断桥窗户,其中一扇为落地弧形窗,导致室内温度大量流失。另一方面,由于小区入住率低,未入住者没有开通暖气,导致已入住者室内温度不稳定,热损耗大,室温较低。根据低区温度达标,而中、高区温度偏低的实际,应加强中高区换热设备的工作效率,但因现在正处于供暖期,无法立即改造换热设备,须在停止供暖后进行整改。县上相关单位已积极衔接富强物业公司与金旺供热公司,待供暖期结束后对该小区中高区换热设备进行改造,以确保住户室内温度达到正常标准。 二、关于匿名网友反映富强佳苑小区物业乱收费的问题 经审核该小区物业企业收费核准文件和收费明细单,该小区物业收费(物业费、停车费、电梯使用费、垃圾费、电费、水费)符合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装修押金主要是作为业主在装修期间造成公共财物损坏的赔偿费用,装修完成后经认定业主未对公共财物造成损坏,则由物业公司全额退还装修押金。所收取的管道维修费为不合理收费,县住建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公司限期予以整改,并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中共和政县委督查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来自临夏州和政县的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我要问的是,我们和政县自2013年9月,公益性工资每月1200,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涨,还有文件里所说的三险一金,都没有缴纳,需要我们自己掏钱缴纳。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和政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低且“三险一金”未缴纳的问题,州委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由我县办理回复。现向你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低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待遇问题,先后多次增加工资。2013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及纳入社会保险的通知》,对全县招聘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及待遇进行了规范,规定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四项工资之和低于1200元的,差额补齐1200元发放,并且工资随工龄、学历、持证等条件逐年变化按年度报县人社局审核调整。县上将持续加大对招聘人员的关心关怀力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适时提高招聘人员待遇。 二、关于你反映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三险一金”未缴纳的问题 经查,一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最高不能超过3年,到期解聘后此类人员如无固定收入,有可能影响到缴费的连续性;二是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主要集中在环卫、绿化、保安等行业,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有一部分人员到龄退休时仍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标准,无法领取养老金。三是今年甘肃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723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达不到缴存下限。 中共和政县委督查室 2017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由于兰新铁路线途经嘉峪关市区,瑞德园小区临近兰新铁路,夜间火车通过频率较高而且汽笛声较大严重影响我小区居民休息,望领导视察和提出整改措施!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嘉峪关市瑞德苑小区临近铁路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嘉峪关市瑞德苑小区附近铁路为酒钢南环铁路(非留言所述“兰新铁路”),属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公司管理运营,该段铁路主要用于拉运不锈钢和碳钢薄板产品。嘉峪关市环保局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向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公司送达了《关于转办举报铁路噪声扰民问题的通知》(嘉环监察发〔2017〕2号),要求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该公司上报《关于铁路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酒宏环保发〔2017〕9号),已经计划投资318.68万元实施酒钢南环铁路瑞德苑小区附近建设声屏障项目,该项目已列入《酒钢集团公司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2016年12月份,宏兴股份公司委托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酒钢专用铁路南环线声屏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2017年1月,该项目已报甘肃省国资委进行了备案,计划于10月30日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声屏障项目建成后,将有效降低火车噪声分贝,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甘肃省嘉峪关市有好多烤肉店,用的都是劣质煤,烤肉时冒出浓烟,主干道为了不影响市容就要求在后院烤肉,不是主干道的地方就没人管,比如在雄关小区,一到晚上每个烤肉店门口就会出现简易帐篷,即影响环境又影响交通。同时烤出的羊肉等不卫生制品对人的健康也有很大的危害。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您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嘉峪关市雄关小区周边烤肉店油烟影响环境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嘉峪关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雄关区联合对该小区周边进行排查,经查,该小区周边有三家烤肉店,均有搭建简易帐篷和露天烧烤行为,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城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设摊经营”之规定,现场督促三家烤肉店拆除了私自搭建的帐篷等临时建筑,清理了占道杂物,将烧烤炉搬入室内。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之规定,要求三家烤肉店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器,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下一步,嘉峪关市综合执法局和市环保局将加大对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和规范业主餐饮经营行为和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努力营造良好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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