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修订的《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03.08.2015  17:44

  中国兰州网8月3日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拟对原《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办法》进行修订。现将拟修订的《网民留言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网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截至日期为2015年7月16日。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网站四类方式留言办理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网民对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以及颁布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网民对省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或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批评监督;网民反映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的留言。

  网民留言办理将主要分为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中国·甘肃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网民留言办理;网民反映重要情况的留言办理;甘肃政务服务网“我要投诉”栏目投诉件的办理四大类。

  其中,网民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反映涉及灾后重建、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拆迁补偿等民生事项,内容较为敏感、事关发展的重要情况或突出问题的留言,网站管理中心将及时报告省政府和办公厅相关领导,同时转交相关承办单位按期办理,并抄送省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

  网民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我要投诉”栏目有实名、联系方式的投诉,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以纸质方式转相关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办理,由相关承办单位按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网上公开答复。

   重要留言5个工作日内办结

  网站管理中心按照网民留言办理时限要求,督促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并在办理时限到期前一天进行催办提醒。留言办理时限从交办之日起计算。网站管理中心不定期汇总留言选摘、每月汇总办理情况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逾期不办且没有说明原因的网民留言,省政府办公厅授权网站管理中心通知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督促办理,省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对严重拖延、逾期未办造成不良影响的网民留言,省政府办公厅将责令承办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核,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以市(州)政府办公室或省政府部门名义回复网民,对反映事由相对简单的一般网民留言,于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反映问题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网民留言,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反映重要情况的留言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政府办公厅网站管理中心审核答复;对情况特殊、一时难以解决而不能按期办结的网民留言,由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并向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不认真负责,对所反映问题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