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官网发布几起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的案例

24.11.2015  07:11

  中国兰州网11月24日消息 输了官司,本该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可总有人想方设法逃避执行。但无论“老赖”们手段如何高明,终难逃法律制裁。昨日,甘肃省法院官方网站对外发布几起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的案例,希望促使更多的人敬畏法律,选择诚信,选择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案例1

  赖账不还打法官自酿恶果被判刑

  史某与李某、王某借款纠纷一案,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08年作出判决,被告李某、王某应偿还原告史某的欠款、借款共计94500元及利息,二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史某便向凉州区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也不到庭,执行法院采取了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执行措施。2014年9月18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与其堂哥前往法院执行局,要求解冻账户未果,二人竟然辱骂执行人员,王某甚至对执行人员进行殴打,致多名法官受伤。2015年4月10日,古浪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例2

      谩骂要挟阻挠执行房客被拘役三个月

  被告人罗某租赁的庆阳市西峰区的两间门面房到期,村民小组决定收回房屋,但遭罗某拒绝。该村民小组将罗某诉至西峰区人民法院,法院判罗某腾出门面房。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被法院依法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多次传唤罗某,其均借故推诿拒不到庭。执行干警又多次找到罗某催促执行,并对其做了大量的辨法释理和说服工作,罗某在明知执行程序和拒执后果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并伙同其妻对执行干警谩骂、要挟阻挠案件执行。2014年7月,西峰区法院公告责令其限期腾房,公告期限届满后,罗某仍拒不执行。同年10月,法院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3月25日,西峰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罗某拘役3个月。

  案例3

  隐匿财产玩失踪躲避十年终落网

  2004年12月,郝某雇佣的司机驾驶郝某的重型货车,在嘉峪关市迎宾路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张某二级伤残。2006年1月,省高院终审判决郝某与司机连带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4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向原嘉峪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郝某在支付6.7万元后长期下落不明。之后,执行法院经调查了解到,郝某曾于2005年6月22日领取保险赔偿款21万余元,其中含第三者损失16万元;之后,又将肇事货车以13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执行法院研究认为,郝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于2014年11月将有关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郝某列为上网追逃对象,并迅速将其抓获。慑于法律威严,郝某在被抓获后、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前,将剩余未履行的赔偿款本息52万余元全部支付。2015年2月9日,嘉峪关市城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案例4

  私卖查封房自认罪法院依法从轻判处

  2009年6月,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由冯某偿还黄某租赁费等共计6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6月,执行人员在深圳执行此案时,发现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的楼房属小产权房,冯某于2010年底将查封的房产私自出卖。执行人员查明冯某有财产而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证据后,认为其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处置财产罪,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4年8月冯某被抓获。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执行人冯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其家属积极偿还了黄某的全部损失,同时还偿还了另一执行案件的执行款项。景泰县法院于2014年12月4日以被告人冯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