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友质疑驾校收费不合理 官方详解

09.07.2014  14:28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9日电(吴昊)近日,一位甘肃省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质疑酒泉玉门油田驾校收费不合理且无正规发票。昨日,酒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对此作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我于今年2月和朋友一同报考驾校,我报的酒泉玉门油田驾校,当时报名时说所以费用由学费和考试费两部分组成,学费驾校一次性收取,考试费由学校替车管所考试前代收。报名后苦等2个多月后至4月底,驾校通知让复习好科一了去模拟考试,说5月初让考科一,但到5月初又说推迟了,却让交场地费240元,打卡费120元。因驾校故意延误给我约考,导致五一过后要交打卡费省上有规定也就不说了,又巧立名目收取场地费,说是车管所要求的,试问我科一都没约,一天车都没碰,收我场地费合理吗?本人咨询了12345热线,经物价、运管、车管部门答复,并无场地费这一收费科目。同时包考的朋友,人家其他驾校科二都考完了。 试问:1.驾校这种管理运行乱象谁来管,报名交钱后近3个月还不约考,故意推到五一后增加费用?而且电话咨询态度恶劣没人管? 2.巧立名目的收费科目,打着车管所的旗号乱收费,而且不开据正规发票,受害的是消费者,谁为消费者维权? 请有关部门答复下。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看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所反映的“玉门油田驾校收费不合理”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玉门油田驾校隶属玉门油田公司下属企业,公司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没有设财务部门,学员报名时学校一次性收取培训费,并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2.考试费、场地适应费由学校代收,考试时交给车管所,由车管所提供正规发票,发照时代收执照工本费,由车管所出具正规发票。 3.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各驾校收费要进行公示。油田驾校按照要求在学校大门口和学员密集的区域都设置了醒目的收费公示,并设置了投诉电话。 4.从5月1日起,省运管局会同省交警总队在全省驾培行业实行计时计程管理系统,这项工作是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加强培训源头监管实施的一项重点工作。因实行计时计程培训打卡增加费用的问题,驾校同报名的所有学员都签订了培训协议,每张卡收费120元,其中120元的卡费属于增加范围,学校定为从科目一开始打卡收卡费120元,从科目二开始打卡收卡费100元,从科目三打卡收卡费80元,学校按此收取后,提供正规发票。因此,不存在多收费或不合理的问题。 酒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5月26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这是我给您第三次留言了,同时我也流泪了,感觉生活的很无奈,也很绝望。关于靖远县刘川乡移民落户问题我从县上到市上最后反映到您这里都没有解决,若笠乡是一个靠天吃饭的地方,多少年了下雨很少,老百姓生活的很艰难,前几年政府也有几次移民搬迁项目,往靖远县刘川乡能灌溉农田的地方搬迁了一部分,但政府性移民毕竟有限,我们老百姓也是有眼光的,所以我们没有靠政府,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买地到刘川乡,结果靖远县政府说我们是私自买卖土地建造房屋,不让我们迁户口,其实土地我们买了,也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房屋到现在有很大一部分还没有盖,因为我们不知道向那里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政府可以移民,我们自己没有给政府添负担的移民就不行吗,请您为我们做主,严查这里面究竟有没有腐败、有没有政府的不作为?我们的孩子也需要上学,我们的老人也需要新房安度晚年。望您再次关注一下,能否协调靖远县政府解决一下?能否给靖远县政府一个批示?最后祝愿您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有关部门及刘川乡认真调查处理此事。现就有关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靖远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就解决刘川乡有人无户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县公安局、刘川乡及有关部门立即就刘川乡移民户口问题深入进行调查和摸底,制定解决方案。目前,县上相关部门和刘川乡已安排人员深入村社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待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和全面掌握无户人口情况后将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由于刘川乡移民户口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口范围广、调查摸底任务重、无户人口情况复杂,需要实事求是、客观科学对待和解决。我县将进一步加快调查工作进度,积极进行衔接汇报,科学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刘川乡移民户口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网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会宁县土门乡到刘寨乡的道路坑大车辆无法通行怎么没人管,希望您让有关领导亲自驾车感受一下这段路,为什么村村通硬化路每年修而这18公里油路没人管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会宁县刘寨至土门公路属袁淌至三房吴公路的一部分,于2009年建成通车,路基宽度6.5米,行车道宽度5.0米,路面结构采用3厘米沥青表处。近年来,由于途经该公路的大型车辆较多,超限超载现象特别严重,加之养护经费有限,致使部分路段路基沉陷、路面破损,日常养护已不能满足当前车辆通行需求。为此,县交通运输局与省市有关部门积极衔接,将该公路列入乡镇通畅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中,争取在2015年对该公路进行升级改造,彻底解决沿线群众行路难问题。目前,已安排县乡公路管理站对该公路刘寨至土门段进行养护,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网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网民留言】

我是靖远县五合乡田窝村长坪社村民,五合乡刘宅柯到靖安乡的泊油路,让从靖安乡拉铁粉的60吨大车压坏,路上铺上大石头,交通非常不安全我们希望赶快把路修好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县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专人进行了现场查看,现就有关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五合乡刘寨柯至田窝至靖安乡的道路,是县交运局2007年的通乡油路项目。该道路建成通车后,对当地及沿线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拉动作用。2011年靖安乡部分承载60吨拉铁粉车辆上路通行,加上该路段沿水渠布设,当年冬天便对路基、路面造成破坏,路面坑洼不平,存在行车安全隐患。后经县交通运输局与该企业沟通协商,对损坏路段进行必要的修复处理,维持通行,后续修复工程因资金需要大,已报请上级部门解决,待上级批复后,县交运局将尽快组织开工。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网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是一名在校大学学生,家住景泰县一条山镇大安路富源小区已经三年多,家里父辈辛辛苦苦积攒的钱在城里买了房子,但自住进后一直揪心,不但办不了房产证而且这里电费八毛多,最近又要向家里收取六千元接电费用和。我们家实在是经济拮据付不起我想住在这个地方简直是一种煎熬 这里的老板太黑心了,整个小区入住已经六年了,没有经过验收,住户用电经常发生危险,没人管,有六点疑问,请书记质问一下县政府,因为我的家人和小区的叔叔阿姨上访政府均无结果:一是这个小区六年多了没有验收,为何就销售且入住。二是住户每度电费八毛多,供电部门为何不闻不问,供电部门与开发商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三是开发商为何没有人管,居民住在未经验收的房子里六年多,城建部门为何不闻不问。四是为何没有房屋预售证,而且基本设施不完善,就私自销售,让老百姓购买,是否是欺诈行为。五是这个开发商是否存在偷税漏税和偷工减料问题,为何六年了房屋通不过验收,不给住户办理房产证。最后补充一点,景泰县的房地产市场混乱,为何政府光顾发文件,不下狠招整顿,开发商是否与政府勾结榨取老百姓的辛苦钱!请书记给群众做主。再问一下,景泰县的廉租住房,为何不租,反而收取几万元的购房费用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景泰县一条山镇大安路富源小区,建设单位为景泰县富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为景泰县芦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小区共建住宅楼4栋,100套,建筑面积12000㎡。该小区于2006年6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完工。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上述楼房竣工后建设单位(景泰县富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到县住建局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县住建局已要求景泰县富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办相关手续,并尽快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上述楼房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及时到县住建局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现上述手续已办理完毕。 2、由于小区楼房施工完毕后,小区居民生活用电未经供电部门验收,住户用电一直按施工用电进行收费,每度电0.81元。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电表安装费由购房户缴纳。现在小区住户电表安装费及贴费总额约90万元,建设单位表示承担30万元,剩余60万元由小区100户住户承担,每户6000元。目前,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建设单位正在积极到供电部门办理小区居民生活用电供电手续,使小区居民能够按照居民生活用电标准缴纳电费。 3、该小区开发建设时,我县还未开展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业务。该小区建设施工过程由甘肃亚合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新业城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工作,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均在监理人员的现场见证下取样并送实验室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中。工程施工的每道工序都必须经监理按设计图纸和规范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重点工序、关键部位的施工监理人员进行了全程旁站监理,通过以上工作应该能够避免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 4、对于住户房产证不能办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1)该房屋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2)该小区土地使用证登记在建设单位负责人名下,必须过户到景泰县富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后方可办理房产证手续。现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该小区房屋所有权总证已办理,小区住户可直接到房管所办理其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5、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2月28日下发的《甘肃省廉租住房实施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我县廉租住房实行共有产权管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是指国有产权和保障对象私有产权。国有产权由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资金以及土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性补助形成,保障对象私有产权由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购买取得。我县收取的廉租房配售款,是符合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为取得保障对象私有产权而缴的。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网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景泰县委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网民留言】

王三运书记您好:我是玉门市花海康庄农场总经理,贾xx多年前在无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便开始在花海农场疙瘩井片打井开荒,开荒后才陆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又在无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继续打井开荒,并强占康庄农场一个井区的土地,大概四五百亩。请问没有土地使用权为什么可以打井?在非法打井后又为何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强占他人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水务局和供电所为什么给通水通电?这不是变相助长不正之风制造社会矛盾吗?请书记查问此事,尽快解决强占土地,乱开荒打井的问题。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 经实地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康庄农林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1998年经市政府批准在玉门市花海镇疙瘩井区域开发宜农荒地20000亩开办小农场,后实际开发5000余亩。当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农业开发土地出让合同)》时康庄农林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为雷均涛,至今没有法人变更相关登记。2002年因农场经营不善,拖欠众多债务无力偿还,雷均涛躲债到外地。2007年康庄农林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均涛因欠贾立强打工工资及垫付工程款222742元无力偿还,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土地承包协议,协议商定雷均涛将花海康庄农场内的380亩土地及机井2眼(其中1眼为废弃井)承包给贾立强,承包期限为30年,以承包费抵顶欠款。贾立强在协议签订后便开始进行改良耕种,到2013年全部改良种植完毕,并全部架设滴水灌溉设施,贾立强耕种的380地四周均为康庄公司原有耕地,无处新开荒地。 通过以上调查核实,贾立强在花海康庄农场范围内种植的380亩土地,是由雷均涛承包给贾立强用于抵顶欠款,不存在乱开荒乱打井情况。 玉门市国土局 2014年6月25日

【网民留言】

省领导您好;关于酒泉地区超载问题,多年来久治不愈,危害群众,路政,交通,环境等部门不管不问。农田,环境,交通事故,频平发生,马路七坑八凹,农民也是国家公民。请您在百忙中关注酒泉地区严重超载问题!还我干净,平坦的路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6月2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酒泉地区车辆长期超载造成路面损坏严重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针对公路严重超载问题,酒泉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交警、路政、运管、安监等部门,全力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采取定点检查和上路巡查等办法。在重点路口设立治超检测站、设置限高架、限宽墩、警示标志等,并在超限车辆较为集中的省道214线航天镇至金塔县段、桥湾至武泉路口增加路政人员,24小时不间断的对超限车辆进行劝返,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为了加大全市治理超限超载力度,酒泉市政府于6月17日制定下发了《酒泉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专门召开治理超限车辆联席会议,确定由酒泉市政府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路政、运管、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市路段开展车辆超限超载的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此项活动正在实施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酒泉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