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友发图揭河流污染:河水乌黑 未靠近就闻见恶臭

24.10.2014  10:55

王三运同志

刘伟平同志

  人民网北京10月24日电 近期,一网友向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发帖举报河流污染,并附上照片以显示污染的程度。在图片中,一条河中流水竟是墨汁一样的黑色,一边的河岸覆盖着灰色的沙子,寸草不生,另一边也只有一些稀疏的小草。网友写道,通渭县本来就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县区,本县牛谷河穿城而过,近年来牛谷河水由以前的清澈见底、鱼虾游动变成了黑水恶臭、寸草不生的程度,还没有靠近河流就能闻见恶臭味。网友称,以前老乡们靠河水浇地、饮牲畜,希望相关单位调查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定西市委办公室昨日回应表示,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通渭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城区居民和企业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城区居民和企业直排偷排废水等违法行为;督促通渭县飞天粉丝公司、百源成淀粉公司年内完成废水治理工程,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责成县住建部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全面清理集中处理城区各类垃圾。责成县工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争取早日建成工业污水处理厂,彻底解决牛谷河污染的问题。

  网友贴图反映河流污染严重问题

   【网民留言】

  通渭县本来就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县区,本县牛谷河穿城而过,途径多少县镇,沿岸生活着不计其数的村落,但近年来牛谷河水由以前的清澈见底,鱼虾游动变成了黑水恶臭,寸草不生的程度,还没有靠近河流就能闻见恶臭味,作为缺水县,能有一条这样的河流已经算是上天的恩赐了,以前老乡们靠河水浇地、饮牲畜等大有作为,可是现在了?黑水恶臭无法靠近,更不用说浇地、饮牲畜了,恳请政府有关单位配人调查解决,主要为县城下游!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的“牛谷河污染严重”的问题,定西市委已责成通渭县委安排县环保局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牛谷河发源于我县境内西北部牛营大山南麓,流经马营、平襄、碧玉、襄南等乡镇进入甘谷县,是唯一贯穿通渭县城的河流。近年来,通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于2009年10月依法对牛谷河上游的17家马铃薯淀粉加工点进行了关闭,并于2012年12月建成了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日均掩埋垃圾148立方米;同时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对境内牛谷河沿岸企业实行全天候环境监察,严厉查处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牛谷河污染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但随着县城区人口不断增加,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废渣产生量日益增多,特别是由于牛谷河上游锦屏水库截流,致使流经通渭县城区河段干旱时断流、雨季时稍有流量,中下游主流量为生活污水。为彻底解决牛谷河污染的问题,通渭县委、县政府于2011年6月投资3738万元建设通渭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0.8万吨/日,对城区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目前,已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正在申请环保验收。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通渭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城区居民和企业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城区居民和企业直排偷排废水等违法行为;督促通渭县飞天粉丝公司、百源成淀粉公司年内完成废水治理工程,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责成县住建部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全面清理集中处理城区各类垃圾。责成县工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争取早日建成工业污水处理厂,彻底解决牛谷河污染的问题。 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在通渭县电信局门口,长期有一帮以摸奖为名的咋骗犯,让老百姓免费摸奖,然后就是强卖手机和手机卡,工商部门,治安部门是视而不管,多次举报不予治理,让这帮人长期欺骗老百姓吗?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向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的“通渭县城电信局门口长期诈骗无人过问”的问题,定西市委已责成通渭县委安排县工商局、县公安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网民反映的问题,9月18日,通渭县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权永利(男,汉族,现年31岁,陕西省扶风县绛帐镇滩上村一组村民)在通渭县电信公司门口非法从事“手机有奖销售活动”,遂立案调查。经调查,权永利于2014年8月20日从通渭电信公司手机移动平台销售员处购买手机18部,并从兰州家用电器市场购进了手表、热水壶、剃须刀、电热锅、电吹风、内存卡等活动奖品,于8月25日开始从事违法有奖销售活动,案值5641元,从有奖销售活动中非法获利960元。目前,通渭县工商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已对权永利涉嫌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60元,并处罚款1040元。 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白银市会宁县新堡子大羊营人,我们这里有三个高中,孩子晚上下晚自习之后,总是抹黑骑自行车回家,不安全,在一个是近两年新堡子多次出现盗窃案件,其实在好几年前新堡子大街上安装了大路灯,但是投入使用的就只有那一条街道,其他的灯都是个摆设,我希望新堡子的路灯能全部投入使用,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盗窃案的减少,谢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夯实城镇发展基础,优化人居环境,会宁县郭城驿镇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了镇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亮化工程等,共安装太阳能路灯200余盏,照明范围北至新堡子沙河沿坡头,南至华峰中学,西至大羊营村坡头,每日照明时间为20:00~24:00。为确保群众晚上出行安全,镇区路灯除电力故障外均正常照明。留言中所提到的“孩子晚上下晚自习之后,总是抹黑骑自行车回家,投入使用的就只有那一条街,其他的灯都是摆设”并不符合实际情况。留言中所提到的三所初中,只有郭城独立中学原位于郭城驿村辖区,因村级道路亮化工程建设指标有限,而实施的镇区道路亮化工程又无法覆盖农村,导致郭城独立中学周边没有公共照明设施。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郭城驿镇不断拓展城镇发展空间,着力完善服务功能,于2013年10月新增设3个社区,将郭城独立中学划入祥和社区管辖范围,并积极组织申报道路硬化、亮化工程。今后,会宁县郭城驿镇党委、政府将始终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大对镇区的治安管理和学校管理、校园安全保卫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力度,协同派出所等有关单位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网吧、旅店、学校周边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人群及场所的整治力度,对镇区尤其是学校周边的街道进行逐户宣传、逐家排查,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甘肃白银区祥和家园的业主,小区南门唯一一个车辆能够通行的地方,门口的路迟迟未经修理,从业主入住至今五个年头,路面坑坑洼洼,尘土飞扬。雨雪天气,路面无法通行。大风天气的时候严重影响到路边居民的生活,夏天不敢开窗。我们找过相关管理部门,都是互相推辞,请问,我们是不是应该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路段的新修建设,已列入2014年白银市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中,招投标工作现已完成,工程已开工建设。市住建局将尽快组织施工队伍,加班加点,保证工程按期完成。该路段的建成,将为小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2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会宁县郭城镇人士。我向领导反映一个问题:“郭城驿镇独立中学”,“郭城小学”的老师们与“瑞英书社”之间常年合作。老师让学生购买同步学习资料,书社则给老师5至10元回扣。村民们都敢怒而不敢言。这样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还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这已成为一个不公开的秘密。希望领导关注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一个老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试问这样的老师还能教出好学生吗?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会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会宁县教育局成立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会宁县教育局通过走访群众、约谈教师及学生、入班进教室查看学生自带的教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郭城镇初级中学(独立中学)七年级部分学生持有《文言文注解》、《全解教材》、《奇迹课堂》、《点拨》、《课时夺冠》、《初中文言文》、《创佳绩》、《提分教练》;八年级部分学生持有《七彩课堂》、《教材全解》、《奇迹课堂》、《点拨》、《倍速点拨》、《初中文言文》、《点拨一百分》、《倍速学习法》、《尖子生学案》;九年级部分学生持有《作文一百分》、《教材全解》、《中考提前行动》、《点拨》、《提分教练》、《成龙计划》等教辅读物。经核实以上教辅读物属于学生家长或学生在三味书屋、瑞英书社、河畔诗书城、新华书城、100分书店、文昌阁、墨蟲书店、西北书城、兰州书城、平川一屋书坊、浩海书城、博览书城等书店购买。教师没有统一要求征订,属学生自购。 同时,对于反映的郭城小学存在的问题。经查,郭城小学一年级学生没有教辅资料;二年级个别学生持有《新领程》、《快乐小博士》;三至六年级学生零星持有《教材全解》;六年级个别学生持有《互动英语》。经问卷统计以上教辅资料属于学生家长或学生在一百分书店、瑞英书店、三味书屋、墨蟲书店、新华书城等书店购买。教师没有统一要求征订,属学生自购。 经调查,没有发现网民反映的学校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与书商勾结征订教辅资料拿回扣的问题。调查组责令学校及教师不得向学生授意、暗示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资料,严禁向书商收取好处费、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行为。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杜绝教育乱收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滥发乱订教辅资料等以教谋私行为。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网民留言】

  靖远县东湾镇东湾存有三家磷肥厂常年于夜晚九点后排放十分刺鼻的烟雾,无人过问,给老百姓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求助王书记,尽快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县政府立即责成县环保局进行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查情况属实。县环保局将对这三家磷肥厂(靖东磷肥厂、白银屈吴化工有限公司、白银磷盐化工厂)加强监管,强化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白天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确保达标稳定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新乡的一名司机,我于今年8月17日晚间21时进入兰州,8月18日早上8时离开兰州,8月28日发现自己有一条在兰州的驾车违章记录,经过与兰州交警交涉,才明白是因为违反了兰州高峰时段外地车限行的规定,被罚款200,扣三分。我后来在网上查询才知道原来兰州市有一条规定是外地车辆在三日内可以凭收费站的票据进行复议,今年的5月才取消的,我有几点疑问想请问一下袁市长,这样做合理么,为什么连一个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在西部大开发的今天,你们这种态度,影响你们城市的形象么?难道甘A牌照的车只在兰州市区跑么,别的城市也是这样对待兰州的司机么?为什么北京、西安、济南等地的交警可以对外地车进行教育而暂不罚款,兰州同样作为一个大省的省会,却这样对待外地的客人呢?我们来到兰州市慕名来的,可我们也同样带动了一个地方的经济,我们消费了,现在还要附加消费,你们还让我们再来么?真心希望刘省长能听听我们老百姓的声音,解决不了我们也谢谢您。我很不满意兰州交警的说法,因为极个别的品行败坏的司机,就要对付所有的外地司机,是你们兰州市政府的班子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你们说媒体、网络、告示牌,我想问你们,哪家媒体,CCTV么?哪家网络,新浪还是搜狐?至于说告示牌,可以请甘肃的各位官老爷去看看你们兰州的高速下路口,像不像地雷战的遗址,我们是看路还是看告示牌?习总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你们学了么?学的意义在哪里?指着外地司机的罚款就能建设好西部么?你们是不是让外地的客人到甘肃、到兰州就止步?你们不如在你们的收费站上显著位置写上“甘肃不欢迎外地人,请绕行”。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9月6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兰州市对外地号牌限行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4年5月25日开始,我市对非本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载客汽车原高峰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取消3日内不受限制规定,即在限行区域内每日高峰一律禁止通行,此项措施长期执行,5月21日起已在电视、网络、报纸各大媒体公布此项措施,各大高速出入口均设有限行标示。新的限行规定遏制了一部分本市居民驾驶外地号牌车辆,利用原来实行的3日内不受限制的政策规定,采取行驶3天停驶1天再行驶3天的方法逃避车辆尾号限行规定,长期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对城区道路交通影响较大。目前政策对于外地车只是高峰限行,每天限制仅5个半小时,基本保证了外地居民来兰办事的出行需求。希望网民对现执行的外地号牌机动车限行措施给予理解和支持,合理调整出行时间和路线,以免造成不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1日

   【网民留言】

  我是张掖市甘州区农民,2014年我在张掖市滨河新区崇圣嘉园买了一套楼房,在我买的时候开发商合同上写的是87.5平米,所有手续都办完,开发商通知取钥匙的时候1,又说是房子大了6个平米,在要交2万元,开发商说是房管局量下的,请问刘省长,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合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9月18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张掖市滨河新区崇圣嘉园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所购买的张掖市滨河新区崇圣嘉园住宅小区商品房系张掖市新合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经张掖市房管局测绘部门核实,该小区内确实有部分商品房实际测绘面积大于房屋预售面积。根据住建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建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相关约定:商品房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约定实际面积以张掖市房管局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按照您与开发商合同约定,您需按照实际测绘面积交纳房款。如您仍有异议,可到张掖市房管局测绘部门查询核实,或者前往小区开发公司办理退款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掖市政府督查室 2014年10月23日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山丹县陈户乡的 ,我们这里的所有机井上都写着扶贫项目机井,可是具我所知多数机井都是自筹资金打的,请有关部门查查,乡领导这么做是不是在造假。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9月15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张掖市山丹县陈户乡扶贫项目存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近三年来,张掖市山丹县陈户乡利用扶贫项目资金更新机井2眼,其中,陈户乡陈户村利用2013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更新机井1眼,项目总投资23.7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8.7万元,该项目已完成;陈户乡盘山村利用2014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更新盘山村黄草坝滩7号机井1眼,该项目总投资29.68万元,其中扶贫资金补助15万元,群众自筹14.68万元。根据《省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所有扶贫资金补助项目,在报账前必须要有明显的项目标示牌”的规定,陈户乡政府于2014年8月在机井管理房墙壁上书写了“2014年扶贫开发项目更新机井”的标示。关于您反映山丹县陈户乡所有机井标示扶贫项目标志,更新机井费用都是群众自筹等情况与事实不符。对此,山丹县已要求陈户乡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村务公开范围和内容,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消除群众的误会。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投入公示公告制度,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掖市政府督查室 2014年10月1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我是一名普通的天水市民,2011年登记了一套天水锦绣苑的经济适用房,现在3年有余,都交付了15万元,至今房子渺无音讯 现在一直租房住,也不知道是建好了没有,一问政府就让我们等 要等到何时啊,前一段时间说是没钱停工了 那我们交的钱都到哪里去了 是不是被市里贪污了啊 希望各位领导能在百忙中关心一下我们这些无家可住的城市边缘人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9月1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南闸五社部分耕地被征用后闲置无人过问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查,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南闸村五社地处张肃公路西出城口两侧,新乐小区以南,张掖医专以北,全社124户、352人。全社现有土地约327亩。其中现有群众已建房屋77院,占地81亩;现有耕地约246亩,其中西二环以东176亩(张肃公路以南98亩,张肃公路以北78亩西二环以西70亩)。 2008年,张掖市国土储备中心拟对西二环路以内的新墩镇镇南闸村五社137.59亩土地征用,经新墩镇组织南闸村五社多次召开社员大会及社委会研究,南闸村全体村民同意南闸村五社西二环路以内的137.59亩土地由张掖市国土局储备中心征用储备,2008年4月10日新墩镇人民政府与南闸村委会及南闸村五社签订了征地协议。协议约定地价款为7万元/亩。地面附着物为1.35万/亩。2009年6月,因南闸村五社个别农户不接受地面附着物赔偿标准,组织部分群众推倒了建设工地围墙,阻扰用地单位施工,导致土地没有按时交付给张掖市土地储备中心,造成土地闲置。 新墩镇政府同南闸村五社签订了征地和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之后,南闸村五社与各被征地农户签订了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新墩镇政府按照协议约定给南闸村委会支付了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和首期征地补偿款。南闸村委会将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和首期征地补偿款支付给了南闸村五社。南闸村五社按照与各被征地农户签订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给农户支付了全部地面附着物补偿款1675297元。之后因极个别农户对征地事宜有意见和不满,造成交地不成功,因此市国土储备中心只拨付了首期650万元的地价款,该地价款由该社集体保管至今。 2009年6月,土地没有交付给张掖市土地储备中心,造成土地闲置,南闸五社群众要求支付土地闲置损失。经新墩镇政府、南闸村委会及南闸村五社协商,给被征地农户每年补偿1600元/亩。2009年至2011年的补偿款都全部予以了兑付。2012年,经南闸村五社多次召开社委会及社员会讨论,决定要对本社二环路以内的土地进行自主开发,因此,南闸村五社不再向被征地农户支付补偿款。 2012年7月汽车拉力赛期间,为治理和优化赛事环境,张掖市城建局用彩钢板对其土地进行了围栏。部分群众私自将其围栏内的土地租用给废品收购商用于存放废品,镇村两级多次制止未果。且因长期闲置,部分地块被偷倒垃圾。 南闸村五社征地遗留问题多年来一直是城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问题错综复杂,涉及时间长,涉及面广,矛盾突出。镇村两级及各级相关部门多年来一直不断提出各种解决方案,但都未能有效实施。2013年,新墩镇政府多次请示张掖市国土部门,同意将张肃公路以北的约100亩土地交南闸五社,按照自主安置、自主拆迁、自主开发的方式解决其遗留问题,张肃公路以南西二环以西的土地交政府部门储备,目前该方案通过市国土部门的同意,正在交南闸村五社群众讨论酝酿,力争今年全面解决南闸五社的遗留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掖市政府督查室 2014年10月23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们在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东路屠宰场家属楼居民,在我们家属院旁边现在正在施工把我们的正常通道也占用了一大半,只留了只能自行车通过的一条小道,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施工前也没公示,可开发商施工地基都紧靠我们的居民楼了,望尊敬的省长派人前往调查,给规划局打电话也无果,只是说这是共用通道谁也没权利占用,可是开发商占用了只留一条小道,这是怎么回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0月14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东路屠宰场家属院人行通道被占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武威市凉州区北关东路屠宰场家属楼东侧属武威嘉祥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的宝吉宾馆项目,施工单位为甘肃省第九建设集团公司。您反映的家属楼东侧通道为建设项目与居民共用通道。由于该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基础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考虑到居民通行安全,在施工期间搭建了临时性防护设施,占用了部分通道,影响了居民的出行。经建设部门现场勘查,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在10月底前先行完成通道一侧基础施工后恢复通道正常通行,并要求在施工期间将实际情况向居民告知,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疏导通行,做好通道安全防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武威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甘肃宁县焦村乡一村民,2011年我县修宁正长二级路,2012年3月在路两边又搞了个“千池百湖”工程,也就是在路两边建造很大的水池。三年了我们几户村民多次到县上催讨补偿款,,几次没有结果,不知如何是好,万般无奈,占用您的时间,请您过目后详细核查,不胜感激。谢谢您!!!督促还款。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9月1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宁长二级公路征地补偿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宁长二级公路是2009年由甘肃省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该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2013年11月底建成通车,工程建设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全线增加了蒸发池和排水设施,属于设计变更工程,这部分费用需要甘肃省交通厅审批,宁县已将设计变更情况申报至甘肃省交通厅,省、市交通部门也多次到现场勘查验证。但至今变更工程款项未到账,致使群众补偿款不能补偿到位,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宁县和省交通厅积极协调衔接,待省交通厅批复后,设计变更费用即可到位,便可及时兑付征地群众的补偿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庆阳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